关于2016级毕业生办理智慧团建团组织关系转出通知

关于2016级毕业生办理智慧团建团组织关系转出通知

发布者:王雅迪发布时间:2020-05-02浏览次数:1270

为贯彻落实省委和团中央以“智慧团建”为总牵引、总抓手和总阀门的管理要求,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规定,2016级团员毕业需要将智慧团建团组织关系从一个基层组织转移到另一个基层组织,及时办理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各团支书需协助团员严格按指引办理智慧团建团组织关系转接,从严从实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全面规范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公共管理学院现将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团组织关系转接通知如下:

 

一、办理组织转接对象

在智慧团建系统报到的2016级毕业生。

 

二、办理组织转接时间

自通知公布之日起。

 

三、组织转接流程

团组织关系转接前需交清团费。团员办理组织转接共有两种方式,分别为:

(一)团员自主转出

一般情况下,团组织关系转接由团员本人发起申请,具体操作如下:

1、团员先自行联系需转入的团支部,说明转入事项,征得转入团支部同意后办理线上团组织关系转出。

2、登录到广东共青团或广东青年之声团员移动端首页,选择“团组织关系转接”,模糊搜索转入团支部简称,准确填写转出原因、团员去向(学习工作单位、地址等),提交即可。

3、提交成功后,由转出团支部(即团支书)登陆智慧团建系统手动审核,再依次流转到转出团支部直接上级团组织、转入团支部、转入团支部直接上级团组织审核。

4、团员在系统首页点击“我的消息”,转接页面中点击“团组织关系转接记录”,可以查看转接审核状态,团员可以联系相关团组织,提醒相关团组织负责人审核。

5、若组织转接申请任何一步审核不通过即流程终止,需重新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出。

(二)团支书代团员转出

1、团员首先自行联系需转入的团支部,说明转入事项,征得转入团支部同意后团支书再代办理线上团组织关系转出。

2、团支书登录智慧团建网站,选择“团组织关系转接”→“发起转接”从列表选择一个或多个团员,点击“申请转出团员”,选择或准确填写转入团支部的简称,准确填写团员去向(学习工作单位、地址等)提交即可。

3、提交成功后,由转出团支部直接上级团组织、转入团支部、转入团支部直接上级团组织审核。

 

四、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去向

根据团组织关系转接原则,团员团组织关系跟随就业去向进行转移。

(一)工作或工作实习

    团员先询问公司团支部是否同意转入,若同意转入即转入工作单位团支部;如果所在单位未建立团支部,其团组织关系则转入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村(社区、街道)团支部;上面两个团支部都不能转,再转入生源地的村(社区、街道)团支部或生源地的乡镇(街道)团(工)委建立“流动团员团支部”

(二)考研或考公

若继续升学,即转升学的学校对应的团支部。若毕业以后仍无法确定升学单位,转入生源地的村(社区、街道)团支部,或生源地的乡镇(街道)团(工)委建立“流动团员团支部”。

(三)党员预党

转入生源地的村(社区、街道)团支部,或生源地的乡镇(街道)团(工)委建立“流动团员团支部”若生源地的村(社区、街道)团支部找不到,则转入其生源所在地县(市、区)的“退回原籍团支部”。

(四)出国留学工作或出省工作

转入生源地的村(社区、街道)团支部,或生源地的乡镇(街道)团(工)委建立“流动团员团支部”,如果生源地支部转接困难可转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华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出国留学(出境学习)团员支部委员会”。

(五)无继续升学、无就业

转入生源地的村(社区、街道)团支部或生源地的乡镇(街道)团(工)委建立“流动团员团支部”,若生源地的村(社区、街道)团支部找不到,则转入其生源所在地县(市、区)的“退回原籍团支部”。

(六)自主创业的团员

转接至其创业项目(企业、机构)所在地的村(社区、街道)团支部;特殊情况下,由其创业项目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团委(团工委)设立“流动团员团支部”负责接收。

(七)延迟毕业

优先考虑转入生源地村(社区)团支部,或生源地乡镇(街道)团(工)委建立“流动团员团支部”。

 

五、注意事项

(一)各团支部根据附件2016级毕业生转出情况登记表做好团员统计,并实时更新该表格。

(二)无法确定村(社区、街道)团支部名称的团员:可将团组织关系转入相应乡镇(街道)团委(团工委)设立的“流动团员团支部”,并由乡镇(街道)团委(团工委)根据该团员实际流转情况,及时将其团组织关系转接至村(社区、街道)团支部。

(三)流动团支部解释:在特殊情况下,如果村(社区、街道)团支部暂时无法接收,由乡镇(街道)团(工)委建立“流动团员团支部”接收。

 

附件1:2016级毕业生转出情况登记表.xlsx

附件2 毕业生“智慧团建”系统团籍转出操作指引.doc

 

 

 

共青团华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0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