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22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09-25浏览次数:11103


年级、各位同学: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135号)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项目

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对象及奖励金额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年级(不含评审当年已毕业的学生)品学兼优,2021-2022学年考试、考察科目无不及格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

2021-2022春季学期转专业的学生在转入学院评审。

        三、奖助金额及名额分配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年,一次性奖励。具体名额待综合测评排名结果确定后分配。

四、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评审学年度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不低于前50%

)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生活简朴。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应同时符合以上要求。同时,申请学生需通过2021-2022春季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五、评审流程及时间安排

1.资格审查及学生申请:925 -27日。学院依据综测排名及2022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确定符合申请资格的学生名单。符合申请资格的学生自愿填报《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名单导入模板》(见附件2,填写要求见附件3),填写完成后请自行点击“开始检查”若运行无误则可汇总至班委处

2.学院评审与公示:学院评审工作小组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日,无异议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3.学校评审与公示:学校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六、材料报送

国家励志奖学金材料于92812:00前以行政班为单位上交,电子版材料统一命名为“公管学院20XXXX国家励志奖学金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2019yezhimishubu2019@163.com

2020yezhimishubu2020@163.com

2021级:yezhimishubu2021@163.com

电子版的材料填写格式要求、报送材料时间安排、材料上交要求均有详细通知,如果申请材料出现逾时上交或者不按要求进行填写材料等问题,后果均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注意: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校内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双重获得者,按最高等级金额颁发奖金,不重复发放。

评审中或学生受奖励后,如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奖学金,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老师

电话:020-85287633

地址:公共管理学院17号楼108办公室


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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