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6-11-15浏览次数:494

为了建设良好的院风和学风,为同学们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华南农业大学学生手册》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学生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纪律管理

1、学生宿舍晚自修时间为:每周日到周四晚19302130。自修时间学生必须认真学习,不得吵闹以及进行与学习无关的活动。

2、学生宿舍每周日到周四晚2300熄灯,周五、周六2330熄灯。学生必须在熄灯前返回宿舍,不得晚归。

3、在学习和休息期间,禁止在宿舍打牌、下棋、吹拉弹唱,开音乐,观看影碟,玩游戏、聚会等。

4、禁止在宿舍和走廊上打球,或在宿舍内打麻将、赌博、酗酒打架、聚众起哄等。

5、禁止在宿舍墙壁上乱画,不得张贴内容不健康的海报、字画。不得在宿舍内私自牵拉电线,禁止使用大功率的电器、燃点蜡烛,确保宿舍安全。

6、学生宿舍未经批准不得留宿外来人员,严禁学生私自租屋外宿。

7、不得在宿舍进行经商、传销、推销等一系列活动,未经批准不得在宿舍区进行勤工助学等活动。

8、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离校,特殊情况的报学院辅导员核实方可补办请假手续。

二、内务要求

1、宿舍地板、天花板、门窗保持整洁干净。

2、台面各种物品书籍等摆放整齐。

3、床铺保持整洁,床上用品(被褥、蚊帐等)摆放整齐。

4、洗手间墙壁、盆厕以及洗衣台整洁干净。

5、阳台上摆放的物品保持整齐洁净。

6、各宿舍垃圾要放在指定的位置,各宿舍长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内务整理轮值表,并与本规定一并张贴在宿舍门后。

三、奖惩措施

1、学生宿舍检查人员由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委员以及纪保部干事、学生党员组成。

2、学生会纪保部每周一公布宿舍违纪名单,违纪一次口头警告,累计三次进行全院通报批评,情况严重者报学校处理。

3、宿舍检查采用10分评分制,包括纪律、学习气氛、宿舍环境三部分。

1)遵守纪律为4分,违反纪律规定的每条扣0.5分;

2)学习整体气氛为3分;

3)宿舍环境为3分,违反内务规定要求的每条扣0.5分。

4、学生宿舍每月评奖,总分第一名的宿舍获“优秀宿舍”称号,悬挂“流动红旗”,第二、第三名的获“文明宿舍”称号,获得荣誉称号的宿舍予以一定物质奖励,并在学年综合测评中的日常操行分加0.5分。

5、学生违纪情况与学生年度综合测评、团员推优、奖学金、助学金、助贷学金等直接挂钩。

6、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公共管理学院学生会纪保部。
                     公共管理学院分团委学生会

                                          〇〇五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