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宿舍电脑使用管理规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6-11-15浏览次数:178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学生手册》有关规定,为加强我院学生宿舍个人电脑的管理,确保电脑的正确使用,根据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禁止学生利用电脑在宿舍区传播反动言论、观看黄色音像等或进行违反国家、学校或学院规定的活动。

2、学生于宿舍使用电脑须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并签订保证书。

3、未经批准,不得在宿舍私自设置局域网,学生未经集体组织授权和班主任批准,严禁擅自以班级、年级、院系等集体名义制作网页或传播信息;严禁损害集体、个人名誉、声誉或伤害他人感情。

4、上课时间、休息时间(中午以及晚上11点之后)和晚修时间(19302130)不得利用电脑进行娱乐活动:如观看碟片、玩游戏、开音响,上网聊天等。

5、学生会纪保部对每台电脑进行统一编号,每台电脑都必须有明确的责任人,同时电脑责任人必须保管好自己的电脑,如果被他人使用并且违反了有关的规定,除对当事人处分外,电脑责任人一并处理。

6、使用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部门制定的作息制度、宿舍管理办法、用电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度,应当尊重他人的正常生活习惯,不得影响他人的正当学习、休息、工作。在发生矛盾时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

7违反一次者口头警告,累计两次者学院通报批评,并告知学生家长,违规学生须于该学期将电脑搬离宿舍。

8、学院鼓励学生利用计算机制作多媒体软件,进行软件开发等有意义的活动,并视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资助。

9、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公共管理学院

二〇〇六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