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间:2015年7月 13 日
地 点:二楼小会议室
出 席:易 钢 张 玉 张木明 张开云 杨正喜 吴顺辉
经讨论,决定以下事项:
1、学院聘请兼职教授,要严格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执行;专家讲座(包括MPA聘请的兼职教授讲座)实行申报制度,经学院同意方可开讲座。
2、专业学位MPA和MSW课酬标准:院内教师125元/每节,不分大、小班; 外院老师上讲师140元/每节,副教授每节150元/每节,教授160元/每节;合班,讲师170元/每节,副教授180元/每节,教授190元/每节。
2015年9月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