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户口迁移有关事项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1-16浏览次数:169

关于2007届毕业生办理户籍迁移通知<?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各学院、各单位:

为了方便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现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凡是户籍在校的2003级毕业生须按以下流程办理户籍迁移:

1.毕业时,切记户口是由本人亲在带户口迁移证离校的。

2.户籍迁往地址是以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的毕业方案地址为准(为了避免差错,要求申报毕业方案要准确)。

3.毕业生户籍要迁往广州市范围内的(含挂靠广州市某人才交流中心),必须本人填写落户详细地址(见附表)。

4.毕业后学校只保留属咱还就业学生的户籍,其他学生必须办理户口迁出,否则给与消户处理。

5.由于办理毕业生户籍工作紧迫,从6月份起,将不再对外借用03级学生户籍,现已借出户籍的同学(03级)请在531号前务必归还。

 

保卫处

<?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200759

 

附表:

华南农业大学落户广州市毕业生户口登记表

姓名

学院及专业

落户详细地址

 

 

 

一.此表属落户广州市范围内的学生所填写(包括挂靠某人才服务中心)

二.落户地址一栏要求详细填为(××区××街(路)××号)

三.单位无集体户,经单位同意后可以搭在亲戚或朋友家,但必须经搭户所在单位和派出所同意。

四.此表由学院统一收交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