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消暂缓派遣的程序<?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一)校内取消程序
1、截止时间:6月23日下午6点前
2、对象:6月初申请暂缓派遣的学生
3、程序:本人提交《取消暂缓派遣申请表》和接收函(校内不接受回生源地类别的取消暂缓)。提交地点为院楼107办公室就业助理处。
(二)校外取消程序
1、时间:7月15日之后(学校6月24日至7月15日之间不受理)
2、对象:无法在6月23日之前提交接收函和想申请回生源地的学生
3、程序:自行前往省就业指导中心取消。
(1)现场取消暂缓就业办理指南
http://www.gradjob.com.cn/defaults/bsdt/qxzh_blzn_xc.jsp
(2)网上取消暂缓就业办理指南
http://www.gradjob.com.cn/defaults/bsdt/qxzh_blzn.jsp
二、调整改派的程序
(一)院内调整改派
1、时间:6月23日下午6点前
2、对象:需要更换主管单位的学生
3、程序:提交新接收函到院楼107办公室就业助理处。
(二)校内调整改派
1、时间:2016年7月至2018年6月,除特殊情况外,每个月的最后一周为办理时间(建议20日左右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由学校统一办理,不接受学生自行前往省就业中心办理。
2、程序:毕业生通过学校的就业信息平台登记改派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包括原单位的退函、新单位的接收函、原报到证、《毕业生调整改派申请表》(从系统导出),先由学院审核,再送学校审核后报省就业指导中心申请打印报到证。
三、毕业生就业信息的修改和补充报送
为保障各位同学的就业信息和省系统的就业信息相符,确定最终的就业和派遣方案,请新落实工作和已经调换工作的同学务必第一时间填写《公共管理学院2016届毕业生就业信息更新补充统计表》(见附件1),发送到余祥老师邮箱448780431@qq.com
公管学院就业办公室
2016.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