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稿:成景丽 签发:易钢 张玉
时 间:2015年4月27 日
地 点:二楼小会议室
出 席:易 钢 张 玉 张木明 杨正喜 张开云
经讨论,决定以下事项:
1、鼓励各系按照“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开展交流活动,各系每年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指标:大系(10人以上)3人,小系(10人以下)2人,系主任、副主任参加学术会议不占本系指标。
行政管理人员每年可派出4人次外出参加学术交流。
2、各系每年可邀请2-3名校外专家(学者、高级管理人员)来学院进行由学院付酬的学术交流和讲座。
3、学院每年给系一定系务活动费:大系4000元,小系3000元。
4、教师参加非学历学习进修,每年可报一次学费的50%。
5、各系联系的办班创收收入,如已上交学校费用,不再交学院费用。如未上交学校费用,须将收入的10%上交学院。课室占用费、人员加班费等由主办者另付。
2015年4月2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