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6年科技成果校内配套奖励申请材料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2-16浏览次数:159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教职工奖励办法》(华南农办[2014]16号)的有关规定,为了做好2016年科技成果校内配套奖励工作,现将有关材料报送要求通知如下:

  一、配套奖励范围

  学校给予配套奖励的科技成果包括重要成果类和知识产权类,其中:

  1.重要成果类包括:

  1)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

  2)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中华农业科技奖、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奖、其他省部级科技奖励及具有国家奖推荐资格的社会力量科技奖。

  2. 知识产权类包括:授权发明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通过审定的动植物新品种、植物新品种权、新农药、新兽药、国家标准、省或行业标准。

  二、配套奖励条件

  此次配套奖励的成果证书落款时间需在201611日至20161231日期间。  

  (一)重要成果类配套奖励条件:

  国家级科学技术奖:要求我校作为主要单位参与完成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学校排名在前5名的。

省部级科学技术奖:要求是我校人员主持完成的省部级科学技术奖。

  (二)知识产权类配套奖励条件:

  1.我校为第一权利单位(培育单位),且第一发明人(培育人)是我校教职工的授权发明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通过审定的动植物新品种、植物新品种权、新农药、新兽药。

  2.我校主持制订的国家、省或行业标准。

  三、材料要求

  (一)重要成果类:

  1.提交获奖的单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背面由第一完成人签名,并盖所在单位公章,一式2份。

  2.如单位证书已存档在科技处成果与知识产权科(以下简称“成果科”)(附件3,则完成人无需提交任何材料,证书及复印件均由成果科准备。

  (二)知识产权类:

  1.提交发明专利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背面由第一发明人签名,并盖所在单位公章,一式2份。

  2.如发明专利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由粤高、华学、广信君达这三家代理公司代理的,因证书已由代理公司交接至成果科(附件3),所以发明人无需提交任何材料,证书及复印件均由成果科准备

  3.通过审定的动植物新品种、植物新品种权、新农药、新兽药需提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背面由第一培育人签名,并盖所在单位公章,一式2份。

  4.国家、省或行业标准需要提交标准颁布的通知复印件、标准的复印件,复印件背面由第一起草人签名,并盖所在单位公章,一式2份。

  四、其它要求

  1.请各学院、各单位的科研秘书统一收集以上材料,并填写2016年校内配套奖励申请材料汇总表》,于2017228日前报送至科技处成果与知识产权科,汇总表电子版发至kyczlb@scau.edu.cn。成果科初审后将在校园网公示配套奖励的申请清单。

  2.逾期报送或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学校不予补发配套奖励。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雪宜  陈志鸿     

邮箱:kyczlb@scau.edu.cn

联系电话:85282445   85287780

联系地址:行政楼414室 成果与知识产权科

                                              科技处

                          2017216

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教职工奖励办法》(华南农办【2014】16号).doc
附件2:2016年校内配套奖励申请材料汇总表.xls
附件3:已存档成果科的证书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