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2017年3月2日上午9点
二、地点:院楼208会议室
三、出席人员
易钢、周正、王茹、贾海薇、余祥、廖慧卿、张运红、刘志明、薛婉雯
四、记录:余祥
五、会议内容
(一)经讨论达成的初步共识
1、请刘志明老师、薛婉雯老师按照新文件标准,算出学院2016年教学工作量和科研业绩点,以供参考,请贾海薇老师起草相关问卷,在教师中开展调查。
2、如果科研业绩点不足,教学可冲科研,但科研不能冲教学。
3、采取问卷调查方式,了解学院老师对教学和科研占比的心理估值,以及是否同意教学和科研对冲。
4、本科生和研究生教学区别对待。学术型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纳入学院统一计算工作量。MSW、MPA研究生教学工作量单独计量考核。
5、管理人员(包括辅导员)按文件要求,考核工作不量化,年度考核合格后,剩余20%发本人。
6、未纳入学校范围的公益活动,学院记载其工作量,作为年度总结评比优先考虑条件,不记工作量。
7、兼任行政职务的老师,如院领导、系领导等,在原学院分配办法基础上适当增加津贴。
(二)讨论提出须重点研究的问题
1、年度考核后的奖罚标准是什么?经费来源?
2、一些必须承担的学院工作,如班主任、监考等是否按教师人数年均摊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