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稿:成景丽 签发:易钢 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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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2017年5月11日 下午
地 点:17-403室
出 席:易 钢 张 玉 周 正 廖 杨 王 茹 朱生伟
请 假:杨正喜 吴顺辉
讨论并决定以下事宜:
一、通过了《关于重点支持系(组)教师外出到进修、会议、考察和聘
请校外专家讲座的管理办法》(见附件)
二、建议资料室搬迁至14号楼307室,搬迁后的资料室改为学生档案室
和学生工作室。
三、根据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的通知要求,同意从学院发展基金支付5000
元给对口扶持的贫困户用于房屋建设。
2017年5月12日印发 |
附件
关于重点支持各系(组)教师外出进修、参会、考察和聘请校外专家讲座的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的各项任务,促进我院教师对外学术交流和教师进修学习,提升我院学术交流质量和学术氛围,现制定学院重点支持各系(组:指行政组和辅导员组)教师外出进修、参会、考察和聘请校外专家讲座的管理办法。
(一)各系外出进修、参会和考察费用使用要求
1. 每个系每年可使用经费为2~3万元;
2. 如每个系当年内使用经费未达到2万元,扣减下一年度经费上限额度(3 万)的20%;
(二)行政组(含办公室人员、教务员、实验员、图书资料员) 和辅导员
组外出进修、参会和考察费用使用要求
1. 每个组每年可使用经费为1~2万元。
2. 如每个组当年内使用经费未达到1万元,扣减下一年度经费上限额度(2 万)的20%。
(三)各系聘请校外专家讲座费用使用要求
1. 每个系每年可使用的外聘专家讲座费为1~2万元。
2. 如每个系当年内使用经费未达到1万元,扣减下一年度经费上限额度(2万)的20%。
(四)各系(组)外出进修、参会和考察的教师可由系主任、学科带头人组
织,也可由各系(组)间自由组合共同开展,要求不能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不能调、停课。
(五)出外参加活动经费报销手续按学校规定执行。教工外出回到学校要
出新闻稿。外出进修和考察,要撰写考察计划和报告,以备教学评估使用。
(六)各系(组)外出使用经费、外聘专家讲座经费报销由各系主任、办
公室主任、党委副书记汇总负责,统一报销,学院不对个人实施报销。
(七)本办法自2017年5月1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