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文件】公共管理学院双周集中学习的管理规定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5-25浏览次数:44

为加强学院教职工思政政治教育,根据学校党委《关于贯彻落实双周集中学习制度的通知》要求及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学习主要内容

1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高等学校师德师风、职业道德。

3学校党委、行政有关规章制度、重大决策及工作部署。

4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政策、理论、形势。

二、学习基本要求

1、做好计划。学院党委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和教职工的思想实际,科学安排学习专题,精心策划学习载体,深入扎实地开展理论学习活动。各教工党支部、各系(室)要根据学院党委安排组织全体教职工按时参加。

2、认真组织。全体教职工要高度重视学习,切实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使政治学习更好地促进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工作,更好地推动师德师风建设。

3、形式多样。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结合,学院集中学习时间采用精读文件、专题讲座、视频观看、分组讨论、听课评课、案例分析、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各支部、各系(室)分散学习以自学和心得交流为主。

4、注重效果。各类学习要联系工作和思想实际,将政治学习与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结合起来,与团队建设结合起来,注重将学习成果转化为促进学院发展的行动方案。

5、严格制度。集中学习时间安排在每学期双周四下午14:30-17:30,此时间段不排课、不安排个人工作,保证学习时间。严格执行学习考勤制度,考勤与年度考核、竞争性评选挂钩。原则上不允许请假,有特殊情况的需于会议开始前1个工作日办理请假手续。政治学习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公布出勤情况,年终给予出勤奖励。

6、领导带头。学院党政领导、各系(室)支部书记、主任带头参加学习,带头宣讲。每年组织一定形式的学习交流和评比,学习效果好的给予一定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