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已落实就业去向但未能毕业前提交接收函的学生可实行暂不派遣的通知

发布者:余祥发布时间:2019-05-24浏览次数:1142

2019届毕业生:

接到校就业指导中心通知,针对部分已落实就业去向但未能在毕业前提交接收函的学生,主要对象为准备到公务员系统或事业单位就业但仍在办理相关手续(如体验、政审等,未拿到接收函),上述学生群体可以于528日之前提交《毕业生暂不派遣申请表》到学院105就业办公室。成功办理后,学校暂时不签发就业报到证,暂时保管档案到8月下旬,待就业接收手续办理完毕后再帮毕业生派遣。

上述学生群体如果没有主动申请暂不派遣,则档案默认回生源地。

备注:非编制内的学生,如果档案不回生源地的,请于610日前将接收函拿到学院105办公室。学院目前暂时不处理同学们的派遣方案,在6月中旬还有一次校内调整派遣方案的机会,请同学们尽量在610日之前交接收函。

  

附件1:毕业生暂不派遣申请表.doc

  

公管学院就业办公室

2019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