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接收函的要求及派遣方案的填写教程

发布者:公共管理学院发布时间:2020-05-12浏览次数:9191


  注意:能够正常毕业,且申请将人事档案派遣至生源地之外的毕业生方需阅读本教程。

     档案回生源地的毕业生无须操作。




接收函原则:

1.有主管单位印章方为有效接收函。如接收函上写有具体派遣单位,原则上也应有印章,没有印章则需上传与该单位的就业协议。

2.申请派遣至深圳市人社局的毕业生,除了接收函外,还需上传深圳的工作证明(劳动合同/就业协议/录用证明/工作证明等)

3.应上传接收函原件(盖有红色印章)而非复印件;

4.高清拍摄(须能看清印章文字),建议使用扫描app拍摄;

5.上传时应将图片调整至正确的方向


注意事项:

1.如接收函上有具体派遣单位,必须填写具体派遣单位;

2.如接收函上没有具体派遣单位,或者主管单位与具体派遣单位一致,填写派遣方案时,“具体派遣单位”留空

3.主管单位和具体派遣单位须填写规范全称,而不是简称!



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收函



填写范例



二、人才服务机构接收函举例



填写范例




三、深圳市人社局接收函


1.有具体派遣单位



2.无具体派遣单位





四、国家机构、省直事业单位接收函举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