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办法

发布者:张馨月发布时间:2018-11-03浏览次数:111

共管理学院生工作办公室组织办法

2018112会议、党政联席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院学生工作流程,提高学院学生工作质量和效率,加强学院学生规章制度建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院成立学生工作办公(以下简称办公),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统一负责学院学生工作,其主职责是:

(一)研究拟定学学生工作本政策

(二)制定、修改解释学院学生工作规章制度;

(三)处理学校、学院办的专项学生工作;

(四)履行学院规章规定应当由办公室履行的职责;

(五)负责学院党交办的其他事项。

院党委认为必要时,可以指令办公室属于款规定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报送院党委决定;办公室在履行款规定的职责时,认为事由重大的,应当报请学院党委决定

第三条  办公以学院党委副书记为主任,学院辅导员为成。必办公以设副主任,由主任指定并报学院党委备案。

办公主任负责制。主任主持公室的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第四条  办公职责、研究工作应当召开会议。会议由主任召集和主持。

第五条  办公决定的事项,可以以身名义发布文件。文件主任署,经学院党委书同意以以学院党委章代章。

第六条  办公室应当将会议记录、发布的文件以适的方式存档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