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院启林北文化创意园管理办法

发布者:张馨月发布时间:2019-10-30浏览次数:196

公共管理学院启林北文化创意园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公共管理学院启林北文化创意园(以下简称文化创意园)是我院开展校园文化活动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学院“三进社区”(领导进社区、教师进社区、辅导员进社区)的重要载体,是实现学生“三自”(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功能的重要场所。为规范文化创意园的使用和管理,有效发挥其育人功能,保障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更好地为我院师生服务,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一、文化创意园位于启林北学生社区42楼架空层

二、文化创意园现由学院二级学生组织科技创新与创业联合会(以下简称科联)进行管理和维护。

三、文化创意园主要面向学院各年级、学生组织及各类学生团体或兴趣小组开放,原则上不接受院外组织和个人(私人行为)申请。活动中心内杜绝一切非法、不健康的活动。

 

第二章  功能与用途

 

、学院开展学生工作,如年级综合测评审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审查等。

二、开展社区文化活动“早起集中营”、读书分享会、师生座谈会等。

三、为学生组织开展小型活动提供场所,如部门培训等。

四、为学生团体或兴趣小组开展文化活动提供场所,如学科竞赛排练等。

为学生提供学习和阅读场所

六、其他符合规定的育人活动。

 

第三章  使用管理

 

一、开放时间。文化创意园开放时间为上午800至晚上2200。特殊情况需经学院批准。 

、值班。文化创意园由学院六大专业协会和科联共同值班。值班期间,学院同学可到园内自习或阅读,但所有书籍不得外借。具体值班安排见附件1

、借用。文化创意园的借用实行预约登记制度(具体预约登记流程见附件2)。文化创意园的借用遵从先到先得原则,重大活动、特殊活动优先原则,先学院工作后学生活动原则,先管理部门后学生组织原则。

、使用登记。使用结束后,使用单位负责人应协助管理人员检查活动场地的物品、器材是否完好,记录具体使用情况,并将2张以上的活动图片素材发送到科联。使用情况作为“使用信用记录”,“使用信用记录”将作为使用单位下次申请活动场地时审批的参考因素。

五、设备维护。使用过程中,使用者不得擅自移动室内设备和物品,如需使用投影仪或移动桌椅,须先向科联申请。使用结束后,应完成活动场地的清理、复原。文化创意园内一切设施设备、物品书籍严禁外借。室内设有录像监控,如有物品丢失或损坏,监控记录将作为查证依据。

 

第五章  安全规范

 

、文化创意园管理人员负责查看电源是否关闭,锁好门窗,杜绝安全隐患。并做好场地使用记录,完成相关资料归档。

二、文化创意园配备防火、防盗、应急灯等安全设施。由管理人员定期进行检查,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动用。

三、文化创意园位于学生社区,防火安全关系众多学生安全。禁止在室内吸烟、使用明火及燃放烟花爆竹;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一切危险物品入内;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乱接电线;除发生火灾,禁止动用消防设施;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布置工具。

四、使用过程中,如遇突发事件,使用单位应第一时间与文化创意园管理人员取得联系并共同解决。如使用单位因违规使用而产生负面后果,公共管理学院将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公共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公共管理学院

2019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