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关于核对第一批派遣方案的通知

发布者:张兹欣发布时间:2020-05-30浏览次数:2257


各位20届毕业生:

   经过学生自主申请派遣和“暂不派遣”,以及学院审核,目前已制定第一批派遣方案,申请派遣未被通过且未申请“暂不派遣”的同学,默认派遣回生源地

   所有学生的派遣方案已发至各行政班,请各班班委组织好核对工作(请注意保护班级同学隐私),经过学生本人确认签名后,将本班表格于6110时前发送至1779534518@qq.com


核对说明:

1.报到证信息:“主管单位”、“报到地址”和“具体派遣单位”

此三项信息将印制在报到证上,一个字都不得出错

申请派遣至生源地以外的同学,务必诸字核对

派遣至生源地的同学,主管单位是系统自动匹配的,只需核对主管单位是否与生源地一致、报到地址是否与主管单位一致即可。一般由市级人社部门接收(广州为“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接收),根据各地政策,个别地区由区/县级人社部门接收,如广州的花都、增城、番禺、从化区,云浮市等地。


2.邮寄信息:档案接收单位、地区、地址、邮编、收件人、联系电话等。

申请派遣至生源地以外的同学重点核对,确保档案能够顺利寄送。

派遣至生源地的同学只需核对是否与主管单位所在地一致即可。如系统生成的寄送地址缺联系人/邮编/电话,暂时不用补充。


3.确认与更正

 经学生本人核对后,将电子签名添加至“确认签名”栏

 如有错误,请将错误处改为红色字体,并将更正信息以班为单位汇总在word文档中,与班级核对表一同发回邮箱。


电子签名操作方法:在白纸上签名并拍照,裁剪为合适大小后,将图片插入表格签名位置,再点击“图片工具”-“格式”-“更正”-“亮度和对比度”,选择合适的亮度与对比度,完成后调整图片位置和大小,保持表格格式不变。



注意:

1.本次核对不得将派遣回生源地改为“暂不派遣”。办理“暂不派遣”手续的时间已过,如未办手续,且所提交的派遣申请也未经通过,视为默认回生源地。

2.报到地址一般写到市(如写到区而信息无误,无需更正)。

3.档案派遣回生源地,系统默认生成主管单位、寄送地址。

学生只需在“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小程序“个人信息”栏目确认生源地无误即可,主管单位等信息是自动匹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