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公共管理学院过渡时期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适用规范暂行规定》的通知

发布者:张馨月发布时间:2020-08-27浏览次数:1227


公管学工发〔2020〕1号


《公共管理学院过渡时期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适用规范暂行规定》已经2020824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1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91日起施行。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827

 

 

 

公共管理学院渡时期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适用规范暂行规定

2020824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第17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渡时期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以下简称过渡时期综合测评及评优)应适用的根据《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规定所称过渡时期综合测评及评优,是指自实施办2020723日修订后规定适用的测评年度起至《华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作相应修订后规定适用的测评年度的前一测评年度止的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

第三条  过渡时期合测评及评优,依照本规定的关规定,分适用由《中共华南农业大学委员会华南农业大学关于印发〈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的通知》(华农党发〔202038号)于2020723日印发的实施办法(下简称“新办法、由关于印发〈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的通知(华农党发〔201746号)于2017729日印发的实施办法(下简称“旧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总则,适用“新办法”第一条至第三条、实施细则第一条至第十条的规定。

  关于测评体系构成计算方法及各部分分值适用“新办法”第四条的规定

  关于德育测评的主要考察内容,德育测评成绩的构成、计算方法及各部分分值,德育基础分,德育互评分,适用“新办法”第五条除第(二)款、第(款规定以外的规定。

  关于德素质加分,适用“新办法”第五条款,“旧办法”第五条第(三)款除3项、第8项规定以外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至第二十条、第三十三条至第三十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关于德分,适用“新办法”第五条款、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二款的规定

  关于智育测评的主要考察内容,智育测评成绩的构成、计算方法及各部分分值,智育基础分,适用“新办法”第六条除第(二)款规定以外的规定。

  关于智育创新能力分,适用“新办法”第六款,“旧办法”第六条第款,实施细则第四十条至第五十八条的规定

十一  关于体育测评的主要考察内容,体育测评成绩的构成、计算方法及各部分分值,体育基础分,适用“新办法”第七条除第(二)款规定以外的规定。

十二  关于体育竞赛加分,适用“新办法”第七款,“旧办法”第七条第款,实施细则第五十九条至第六十四条的规定

十三  关于美育评的主要考察,美育测评成绩的构成、计算方法及各部分分值,美育基础分,适用“新办法”第八条除第(二)款规定以外的规定。

十四  关于美育活动加分,适用“新办法”第八条第(款,“旧办法”第五条第(三)款3项、末段,实施细则第二十至第三十条的规定

十五  关于劳评的主要考察,劳育测评成绩的构成、计算方法及各部分分值,育基础分,适用“新办法”第九条除第(二)款规定以外的规定。

十六  关于劳实践加分,适用“新办法”第九条(二)款,“旧办法”第五条第(三)款8项,实施细则第三十至第三十的规定。

  依照本规定七条、第十条、第二条、第十四条、十六条的规定适用“旧办法”和实施细则规定加分,测评当事人德育质加分、智创新能力加分、体育竞赛加分、美育活动加分、育实践加分部分超过“新办法”规定分值应当将测评当事人该分的成绩减至“新办法”规定分值

十八  关于奖项设置与评优条件、测评及优实施、其他需要规定的内容、附则,适用“新办法”第十条至第二十九、实施细则第六十至第七十五条的规定。

第十  依照本规定的规定适用实施则的规定的,施细则所称施办法,是指“旧办法”。

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适用实施细则的规定,实施细则引用的“旧办法”条序号在“新办法”中已经调整的,实施细则对该条文的引用应当理解为是“新办法”相应的条文引用。

   第二十  本规定202091起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