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各位同学:
科学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和关键环节,精准认定是精准资助的基础,既关系到国家资助政策能否有效落实,又关系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切身利益。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粤教助函〔2017〕49号)、《中共华南农业大学委员会、华南农业大学关于印发《华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华农党发〔2020〕39号)现结合我校实际,将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我院全日制在读本科生、研究生。
二、认定工作安排
根据省厅及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和文件精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有效期为一学年,每学期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三、认定等级
根据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导意见及华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困难认定分为三个等级:特别困难、困难、一般困难。
1.特别困难,指学生及其家庭完全不能提供基本上学费用。主要指(1)特困供养人员;(2)城镇最低收入困难家庭;(3)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户;(4)建档立卡户;(5)特困职工家庭;(6)孤儿;(7)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含烈士、牺牲军人亲属);(8)因公牺牲警察子女;(9)学生本人残疾等。
2.困难,指学生及其家庭仅能提供小部分基本上学费用。
3.一般困难,指学生及其家庭尚不能完全提供全部基本上学费用。
提别提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只是资格认定,认定为特别困难、困难、一般困难等级后才具有申请国家助学金的资格。国家助学金需要经过另外单独申请,具体通知请留意学院网站。
四、认定程序
学校各级认定机构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认真、负责地共同完成认定工作。
(一)提前告知(2020年8月6日-9日)
学院提前向学生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
(二)个人申请(2020年8月9日-31日)
学生自愿、如实填写《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2,只交纸质版)、《华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析表》(以下简称“分析表”,详见附件4,只交纸质版)和《家庭经济信息采集_导入模板》(详见附件5)(只交电子版),并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根据申请表各项信息的顺序准备好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提交后不予退回)。上述材料从上至下依次叠放,佐证材料的右上方应用铅笔标明对应分析表的序号(每页均需标注),并用铅笔标出材料中学生本人信息、家庭成员信息以及材料性质信息。所提交材料应包含证明材料首页、家庭成员信息页或学生本人与材料所有人关系页、证明机关印章页等,即提交的证明材料应当可以清晰表明学生本人或者其家庭成员因何事由持有本证明。
《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2)、《华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析表》(以下简称“分析表”,详见附件4)和《家庭经济信息采集_导入模板》(详见附件5)填写要求:
1、除签名和签名日期需手写外,其他均需电子版填写后打印,不得涂改。
2、须正反面打印在同一张A4纸上,不得改变表格原有格式。
3、填写《华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析表》时,在符合本人实际情况栏目的 “参考分值”打“√”,不符合的无需打“ ✕ ”。
4、填写《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时,均需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手写签名。
5、各班生活委员填写《家庭经济信息采集_导入模板》(详见附件5)后,应点击表格右上角“开始检验”,校验通过后方可以班级为单位发到指定邮箱。
(三)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审查
开学后,行政班级生活委员(2020级新生班为助理班主任或兼职辅导员,研究生班级为班长)收集学生填写的《申请表》(纸质版)和《分析表》(纸质版)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家庭经济信息采集_导入模板》(电子版)。经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进行初审,重点核实《申请表》信息的真实性,《申请表》与佐证材料的一致性,认定结果与学生平时表现的一致性。核实学生申请材料既要注重佐证材料的有效性,也要实事求是,对于学生家庭有突发事件未能及时开具有关证明,学生有明显残疾特征但无残疾证明等,要根据实际情况如实记录。审核无误后以班级为单位填写附件5《家庭经济信息采集_导入模板》,Excel文件命名:年级+行政班级+家庭经济信息采集_导入模板,班级校验通过后,以班级为单位发到指定邮箱。
(四)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审核及公示
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负责汇总、审核各班级认定小组提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再次核实学生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与一致性,并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示。公示会在QQ群(2020-2021贫困生入库咨询群)进行,申请者本人及班级负责人务必加qq群:1134314483(2020-2021贫困生入库咨询群),且2020年9月-10月期间每天均须登录QQ群查看并反馈相关信息。若因申请者本人未及时查看反馈相关信息造成遗漏、错误而引发损失,由申请者本人承担,逾期反馈不予受理。
五、材料提交
各班级生活委员、新生班助班或兼职辅导员、研究生班班长须按下列要求报送材料:
(一)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纸质版:《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析表(附件4)、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按照顺序从上至下叠放,用回形针或夹子夹成册(双面打印,请勿改变表格原有格式,请勿装订)。具体填写要求详见:四、认定程序中第(二)款的要求,材料不符合要求将不予受理。
注:《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无须盖章
2、电子版:以班级为单位填写《家庭经济信息采集_导入模板》(附件5),Excel文件命名:年级+行政班级+家庭经济信息采集_导入模板,班级校验通过后,由生活委员、新生助理班主任或兼职辅导员、研究生班级班长发到指定邮箱。
2020级:yezhimishubu2020@163.com
2019级:yezhimishubu19@163.com
2018级:yezhimishubu18@163.com
2017级:yezhimishubu17@163.com
研究生:yezhimishubu12@163.com
(二)材料提交要求:
1.纸质版材料上交时间和地点:
2020级:9月16日晚上
2019级:9月17日晚上
2018、2017级:9月18日晚上
研究生:9月21日晚上
具体时间段和地点另行通知,请留意2020-2021贫困生入库咨询群。部分未返校的同学可委托班级同学代交纸质版材料,如有其他困难,请联系咨询群内冶志工作室工作人员。
2.电子版材料上交截止时间:和对应年级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一致。
注意:以上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均以班级为单位上交,由各班生委、新生班助班或兼职辅导员、研究生班班长负责上交。另外请各申请人及班级负责人务必加qq群:1134314483(2020-2021贫困生入库咨询群),相关公示及反馈将在QQ群内进行。
六、工作要求
1.各位同学要充分认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重要意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资助工作的基础,是学生获得资助的重要依据,只有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才有资格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其它奖助对象要求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项目。
2.务必保证全部建档立卡学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确保建档立卡学生全部享受到补助,无一遗漏。
3.认定工作要坚持实事求的原则,规范工作程序,确保认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精准。同时,注意保护学生隐私。
4.学校和学院会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实地走访、信件、电话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格,收回奖助学金。情节严重的,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
1.中共华南农业大学委员会 华南农业大学关于印发《华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
2.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须正反面打印在同一张A4纸上)
4.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析表(须正反面打印在同一张A4纸上)
公共管理学院
2020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