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党支部党员班级挂钩制度
为加强班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创建良好的班风、学风、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挂钩工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第二条 挂钩党员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宗旨开展工作。
第三条 挂钩党员的工作任务是:
(一) 了解挂钩班级学生的思想、学习、工作状况,反映他们的意见、要求和思想情绪、做好他们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 帮助挂钩班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他们的政治觉悟。
(三) 引导挂钩班级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完成学习任务,努力成为社会主义“四有新人”。
(四) 根据党支部的部署,参加挂钩班级的团支部会议和班会,积极支持其班委会开展工作,具体指导团支部搞好建设,帮助挂钩班级创建良好的班风、学风。
(五) 加强挂钩班级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内外时事的辅导和学习,是他们了解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权利义务和党的历史等基本知识。
(六) 向挂钩班级介绍入党的基本程序,指导有入党要求的进步团员群众写好入党申请书,推荐符合条件的同学参加党校培训,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坚定他们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决心,积极配合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推选优秀的入党积极分子加入中国共产党。
(七) 每月至少一次到挂钩班级了解情况,认真填好《入党积极分子情况考察表》,每月最后一天向党支部提交挂钩班级学生上交的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等材料,定期向党支部书面汇报挂钩情况。
(八) 完成党支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 挂钩党员向党支部书书面汇报挂钩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挂钩班级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总体状况和班风、学风建设情况。
(二)挂钩班级团支委、班委会开展工作的情况和效果。
(三)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情况和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的表现以及群众基础和特长、优缺点等情况。
(四)对党支部开展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五)其他有必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条 挂钩党员应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和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加强自身的党性修养,以身作则,起好模范带头作用。
第六条 在挂钩工作中表现突出,符合以下条件的挂钩党员,按30%的比例由党支部委员会评定优秀挂钩党员给予表彰。
(一) 思想积极要求进步,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党务知识,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组织纪律性强。
(二) 工作认真负责,踏实肯干,较好完成党支部安排的挂钩任务,所挂钩班级有较好的班风、学风,无违反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事件。
(三) 深入群众,与挂钩班级党员群众打成一片,受到挂钩班级党员群众的一致好评。
(四) 成绩优良,学期(学年)成绩和综合测评在班内排名前50%,无重修科目。
(五) 生活艰苦朴素,作风正派。
第七条 挂钩班级的党员应积极配合挂钩党员工作,并对挂钩党员进行监督,及时向党支部委员会反映有关情况。
第八条 本制度由公共管理学院党委解释。
第九条 本制度自二〇〇六年七月一日起施行。
公共管理学院党务工作室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