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取我院2020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材料的通知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10-18浏览次数:1953

各位同学: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1925号)《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政部 教育部 人民银行 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粤财教〔2017266号)和《华南农业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华南农办〔2014151号)的通知,为做好我院今年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助项目

2020-2021学年度国家助学金。

二、奖助对象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在读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学生及预科生。

转专业的学生在转入学院评选。

三、奖助人数、标准和名额分配 

国家助学金。资助金额2000-4000//年,分两个学期发放,具体资助金额和名额分配另行通知。

四、申请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六)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七)上一学年度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

(八)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未达到前10%,但达到前30%(含),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具体标准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生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8.其他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九)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度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排名为前50%(含)并获得学校优秀三等奖学金以上(含)。

(十)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通过评选学年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申请国家助学金应同时符合以上的(一)、(二)、(三)、(四)、(六)和(十)条。

、申请程序

(一)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准备有关材料。

申请国家助学金学生需要提交的材料(需通过2020-2021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用于导入系统的《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附件4-1,电子版)。具体要求请看填写模板附件4-2

需点击“开始检查”,检查通过后方可提交。

(二)学生所在班级评议,并提名。

(三)学院评审与公示。学院评审工作小组召开专项评审会议,对本学院申请学生进行评审,将评审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

六、报送材料和要求

(一)请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同学务必填写网上申请表:

问卷链接:https://www.wjx.cn/m/94168561.aspx

(二)报送材料清单

国家助学金材料清单

用于导入系统的《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附件4,电子版);需点击“开始检查”,检查通过后方可提交。

注意事项:

1)资助标准、应发金额、实发金额统一填写“2000”,发放日期统一填写“20201015”

2)班级负责人务必将本班所有申请人的录入模板汇总在一个录入模板上,文件命名格式为:“年级+行政班级+国家助学金材料”

以上国家助学金电子版材料请以班级为单位于1021日下午六点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17级:yezhimishubu17@163.com

18级:yezhimishubu18@163.com

19级:yezhimishubu19@163.com

20级:yezhimishubu2020@163.com

七、工作要求

1.请各年级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今年评选时间特别紧,任务重,材料多,各年级要统筹安排,同步推进,注重衔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学校奖学金评选和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

2.请各年级根据要求,严格规范评审程序,严格把握评审标准,在学习年限、学习成绩、突出表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方面把好关,重点组织申报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集中填报材料,详细说明填表要求及相关注意事项,认真细致地做好评选工作,切实评选出符合条件的学生。

3.各年级在评选工作中,要不断创新先进典型的选树培育机制,坚持把培植先进典型、发挥模范引领作用作为评选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对资助学生开展感恩、励志、诚信等教育,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

4.根据学校下达的名额,实行等额推荐,不得将名额、资金拆分。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校内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双重获得者,按最高等级金额颁发奖金,不重复发放。

5.评审中或学生受奖助后,如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奖助金,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6.请各年级根据评选工作的要求和时间节点,按时做好学生典型事迹推荐,并及时报送有关材料,确保学校按时向省教育厅报送有关材料。上报材料经评审后不予退回,各年级根据需要自行准备存档材料。

联系人:陈同学15876375434   简同学13674072390

郭同学19927539795   陈同学13415149161

石老师 020-85283501 

国家助学金.zip

公共管理学院冶志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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