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自治、法治和德治是构建现代乡村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三者的相对独立和关系不畅使三者之间存在着自治行政化、法治人治化和德治空虚化的内部紧张。“三治合一”是提升乡村治理效能的内在要求,乡村治理的“新常态”和总体性治理思维是“三治合一”的逻辑前提,三者“一体两翼”的支持关系及其实践是“三治合一”的逻辑过程,由善治到乡村振兴是“三治合一”的逻辑结果。“三治合一”的实现机理在于,坚持党政引领,探索自治形式;以抑恶维护正义,规范群己界限;以扬善培育共识,引导社会价值。
基金资助: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新时代乡村治理创新的扩散机制和路径优化研究”(编号:18BZZ111);广州市社科规划课题“广州推动党建引领制度优势转化为乡村治理效能研究”(编号:2020GZYB37)。
关键词:乡村治理;“三治合一”;逻辑;机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