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慧卿、张兴杰、张开云:社会救助提升农村贫困残障者的生活机遇了吗?(公共行政评论2020年6期)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12-23浏览次数:187

摘要:【问题】污名是残障反贫困政策效果不彰的重要解释因素,它与政策递送体系关系错综复杂。在我国残障污名是如何与街头官僚、单向度的救助政策交互影响农村残障者摆脱贫困的权利禀赋,从而影响生活机遇提升和贫困消除的?【方法】运用个案研究法,通过入户调查和深入访谈获得质性数据,呈现D省农村残障反贫困政策的执行过程;运用扎根法探讨农村残障者脱贫权利禀赋的构成要素。【发现】首先,残障的政策污名潜移默化影响了贫困残障者的福利资格、申请体验和实质获益,街头官僚落实且强化了政策污名,而单向度的反贫困政策无助于消弭残障的政策污名,难以提升贫困残障者的生活机遇。其次,自我决定权、话语权和行动力构成了残障者摆脱实质贫困、提升生活机遇的权利禀赋;而污名,消极回应、单向度的反贫困政策安排与街头官僚的政策执行行为未能有效提升农村残障者脱贫的权利禀赋。最后,社会救助制度参与了对“残疾”现象的污名建构,政策污名强化了残障者不正常、无能和懒惰等社会标签效应,进一步加剧了他们对家人和街头官僚的依附。【贡献】论文基于交叉性理论指出残障污名与反贫困政策、街头官僚的政策行动的交互作用机制,提出了一个基于家庭权利结构的残障个体脱贫的权利禀赋集合,丰富了对农村残障减贫政策价值观和发展路径的认知。

关键词:农村;残障污名;街头官僚;权利禀赋;社会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