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把握组织生活会总体要求
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会制度,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主题,紧紧围绕深入领会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来进行,组织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奋力推动学校高质量内涵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抓实关键环节步骤
(一)会前准备
1.深入开展学习。结合实际,组织党员开展专题学习研讨,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打牢思想基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及关于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历史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等全会文件和辅导材料,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坚持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融会贯通学,深刻把握和领会党百年奋斗的重大成就、历史意义、历史经验,深化对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的理解和掌握,深刻领悟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这个鲜明特征和政治优势,深刻认识党同人民休戚与共、生死相依的血肉联系,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坚定和执著,增强锚定既定奋斗目标、意气风发走向未来的勇气和力量。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灵活方式为他们“送学”、“补课”,并安排专人进行辅导,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2.认真查摆问题。党支部委员会主要对照4个方面查摆问题:对照履行党章规定的职责任务,对照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规定的职责任务,对照完成党史学习教育、专项整治、巡视巡察以及上年度组织生活会等问题整改情况,对照师生群众的期待,全面查找在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力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党员主要对照4个方面,即对照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和要求,对照新时代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主要看理想信念是否坚定、“四个自信”强不强,看对党忠诚是否坚定、“两个维护”强不强,看责任担当是否坚定、斗争精神强不强,看自我革命是否坚定、“四自”能力强不强,全面查找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纪律、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查摆的问题分别形成问题清单。
3.采取多种方式开展谈心谈话。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进一步找准问题。党支部和党员要主动征询,广泛听取上级党组织、工作和服务对象以及身边党员群众等反映和意见。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普遍开展谈心谈话,指出存在的问题,相互交换意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二)召开组织生活会,进行民主测评
1.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一般以党员大会的形式召开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党员人数较多的支部,可以党小组为单位开展。在会上,党支部书记要代表党支部委员会报告支部工作情况和2020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等方面情况,接受党员评议。对支部的评议结果(填写附件1),作为二级党组织考核支部的参考依据,树立大抓基层导向,努力增加先进支部、提升中间支部、整顿后进支部;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在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填写附件2、附件3)。党支部委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一般采取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方式进行,同时在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上结合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有什么问题说什么问题,不讲空话套话。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委员在批评和自我批评中,要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2.认真组织测评,用好民主评议结果。对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民主测评。党支部委员会或者党员大会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结合民主测评结果,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将党员民主评议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推荐遴选等方面重要参考。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三)认真整改落实
党支部委员会针对查摆和评议出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党员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清单和整改承诺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委员会整改清单以及党员民主测评结果(填写附件4、附件5)报二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党支部要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责任,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有关要求
各基层党支部要把批评和自我批评作为清除党内政治灰尘的有力武器,作为每个党员的必修课,增强党支部和党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应当集中组织面对面开展。
各党支部于2022年3月10日(周四)前将纸质版材料(附件1-5)报送学院102室,电子版发邮箱:ggdwzzb@163.com。
公共管理学院党委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