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职工校外兼职管理的通知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03-15浏览次数:527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教职工校外兼职管理,根据《华南农业大学教职工校外兼职管理暂行办法》(华南农办〔2018〕118号),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正在进行校外兼职活动尚未履行审批报备手续的教职工,需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填写《华南农业大学教职工校外兼职审批表》,并按流程报备或审批。其中,处级干部(含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处级干部)到校外兼职,报组织部审批;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到校外兼职,报学校人力资源处审批。

学院在职职工在校外兼职工作的,应严格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在履行好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按要求做好审批报备手续,如有隐瞒不报行为,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共管理学院

2022年3月15日



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教职工校外兼职审批表.doc华南农业大学教职工校外兼职审批表.doc

附件2:《华南农业大学教职工校外兼职管理暂行办法》(华南农办〔2018〕118号)《华南农业大学教职工校外兼职管理暂行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