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华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06-20浏览次数:1808

各位2023届毕业生(包括本科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

根据中国南方人才市场相关文件要求,为帮助我校2023届城乡困难家庭毕业生和残疾高校毕业生顺利就业,做好求职补贴的申请和发放工作,特发此通知。

一、补贴对象

2023届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城乡困难家庭(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脱贫人口家庭/特困职工家庭)成员,特困人员,残疾人,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单一学制内)。

备注:关于求职创业补贴佐证材料等内容的说明

(一)以上所列相关证件或证明(除助学贷款合同外)的有效期需在2022年9月后(或申请日期仍有效),无明显有效期的,需补充完善年审或者提供发证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请学院务必严格审核该项材料);

(二)《低保证》无明显有效期的,需要提供与《低保证》编号或姓名对应的银行流水账单,账单的低保补贴发放时间要提供到学生申报当月,并加盖发放银行盖章或业务专用章。

(三)关于“《低保证》中关于直系亲属的认定”。只要学生的姓名在《低保证》中有记录并享受低保补贴的,可以作为认定条件。

(四)本科期间内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不能作为研究生期间申报补贴依据,硕士研究生期间内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不能作为博士研究生期间申报补贴依据;学制期间内多次贷款的,只需提供其中一次的贷款合同。

(五)除个别无编号的扶贫卡外,其他证件都要求有编号,如发证单位确实没有编号的,需要发证机关出具未编号证明或者发证机关认可的默许编号。

(六)本人已在上个学历申请过(上个学历在广东省就读)的(硕士毕业生已在本科毕业阶段申请过、博士毕业生已在硕士或者本科期间申请过等)不得重复申请。

(七)除以上所列证件或证明材料外的其他材料无效。

二、补贴标准

3000元/人(一次性补贴,硕士研究生若在本科阶段已申领过则不可重复申领)。

三、申领流程

1. 符合要求的2023届毕业生于2022年6月30日(周四)之前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


(一)纸质版申请材料


一式一份,按下文所述顺序装订好,每页材料都须在空白处亲笔签名。投入学院17号楼张馨月老师信箱内(126号)或交至17号楼学院就业办公室109。


1.《在穗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填写模板见附件2

A4打印,申请人签名需手写,使用申请人本人交学费的工行卡申领,卡号须清楚填写和写明银行支行信息;“生源地”指高考前户口所在地;按要求粘贴相片。


2.相关证件或证明的复印件


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本人残疾证、零就业家庭证明或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辅助证明出具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


A4纸复印,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至一张纸上。


4.户口本复印件


A4纸复印,含户主、家庭主要成员和本人页面,有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的不需要此项证明。


5.个人银行卡(工商银行)复印件


复印银行卡正面(A4纸),并在空白处写上卡号和写明银行支行信息并签名,不可使用他人银行卡代领。

  


(二)电子版申请材料


请将《在穗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附件3)的电子版文档于2022年6月30日12时前发送至ggjybZY@163.com



注: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每页材料须由申请人亲笔签名确认,请有意愿申请的毕业生准备好以上材料。

以上材料提交时间均为2022年6月30日中午12:00前。


要求:



1.将两个文档命名为“二字专业简称 姓名”,如“行管 张三”;



2.填写《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时,请将表格中的示例和说明删除,只留自己的信息;表格中的学号、身份证号、证件号码、银行卡号和联系电话等填写数字信息的栏目,须将单元格格式设置为文本格式;发证单位和编号必须填写(以助学贷款合同申请补助可不填)。


注意:未按照以上时间和提交方式上交纸质、电子版材料的同学,视为放弃申请;如所提交的证明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导致未通过审核,责任自负。请申请人务必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提交材料。  


学院将在7月4日-6日学院网站公布通过审核的毕业生名单,并将材料上报学校就业指导中心。

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毕业生,学校提交至市高指中心复核,复核无误后将根据文件规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毕业生的银行卡中。




附件1: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docx

附件2: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模板).docx

附件3:广东省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人员花名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