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级本科生2021-2022学年综合测评初步测评结果公示及复议申请受理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09-20浏览次数:1109

各位同学: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相关规定,按照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工作小组的统一安排,2021级综合测评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年级测评小组)于202293日至9日组织2021级各个班级综合测评评议小组开展了2021-2022学年度综合测评学生自评、班内互评及班级评议工作;于99日至917日进行了各班综合测评材料复核工作,现已复核终结。现对2021级本次综合测评的初步测评结果公示的相关通知如下:

 

一、本次公示的初步测评结果内容

1)综合测评总成绩=德育测评成绩(20分)+智育测评成绩(65分)+体育测评成绩(5分)+美育测评成绩(5分)+劳育测评成绩(5分)

2)德育测评成绩=德育基础分(10分)+德育互评分(5分)+德育素质加分(5分)-德育扣分

3)智育测评成绩=智育基础分(55分)+智育创新能力加分(10分)各专业最高绩点如下:

 

专业名称

最高绩点

公共管理类

4.45

土地资源管理

4.29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4.28

社会工作

4.23

 

 

4)体育测评成绩=体育基础分(3分)+体育竞赛加分(2分)

5)美育测评成绩=美育基础分(3分)+美育活动加分(2分)

6)劳育测评成绩=劳育基础分(3分)+劳育实践加分(2分)

 

二、查看初步测评结果的方式

使用本人账号登录华南农业大学综合测评系统

https://xgxt.scau.edu.cn/#/login,点击左侧“学生测评中心”,即可查看自己的班级评议和年级审核结果。

三、本次受理复议申请的项目及注意事项

1)受理德育素质加分、德育扣分、智育创新能力加分、体育竞赛加分、美育活动加分、劳育实践加分模块的复议申请。

2)智育基础分和体育基础分只受理对因为计算或导入分数有误的复议申请,不接受对于原始学习绩点和体测分数的复议申请。

3)当年级审核结果与班级评议分数一致时,不受理该项复议申请。

 年级测评小组的复核对象是班级评议结果,如果学生的某项加分中,个人自评与班级评议不一致,但班级评议与年级审核一致,而该生又对该得分有异议的,应由班级测评小组在审核时作出解释并受理复议。比如,某同学提交自评时,在德育奖励分中申请某荣誉称号加分2分,该项目在班级评议时被认定为加1分,年级审核时同意班级评议的认定结果,给予加1分。由于该项得分是由班级测评小组作出的修改,班级测评小组已经做出解释,因此本次年级复议不再受理此类异议。

4)不受理对班内互评分的复议申请。

班内互评分是根据班级所有同学的互评打分,由系统计算平均值产生,人工操作无法修改。由于系统读取数据的问题,班内互评分可能在“班级评议”、“年级审核”“学院审批”栏目下显示不同的结果,以“年级审核”栏目下的最终数据为准。

5)由于系统根据《办法》设置了相应算法,总分可能小于各项目分数相加之和,以总分为准

学校综合测评系统根据《办法》的相关规定,设置了社会工作第二职务加分在总分求和时自动减半、某些加分有上限等算法,各项原始分在求和时会根据算法进行处理。如发现自己的各个项目分数相加小于总分,请先查询综合测评相关文件,确定是否因为加分上限或分数折半等规定使然。

 

四、复议申请方式

1)申请方式

测评当事人对本次初步测评结果有异议的,请将有异议的加分项填入《2021级本科生2021-2022学年年度综合测评复议申请表》(附件1),本人或者委托他人在复议时间携带纸质版材料至复议地点进行申请。

2)申请时间与地点

请于2022 9 2112:40-14:00 公共管理学院院楼208向年级测评小组的复议申请受理人申请复议。

不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申请复议的,年级测评小组不予受理。

 

                                       公共管理学院2021级年级工作委员会

2022920

 

综测附件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