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各位同学: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1〕35号)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院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项目
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
二、对象及奖励金额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在读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学生及预科生。
2021-2022春季学期转专业的学生在转入学院评审。
三、奖助金额及名额分配
国家助学金。资助金额2000元-4000元/人/年,按政策发放,具体资助金额和名额分配另行通知。
四、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生活简朴;
(六)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五、评审流程及时间安排
1.资格审查及学生申请:10月14 -16日。填报《国家助学金申请名单导入模板》(见附件),填写完成后请自行点击“开始检查”,若运行无误则可汇总至班委处。
2.学院评审与公示:学院评审工作小组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日,无异议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3.学校评审与公示:学校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六、材料报送
国家助学金材料于10月16日24:00前以行政班为单位上交,电子版材料统一命名为“公管学院20XX级XX班国家助学金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2019级:yezhimishubu2019@163.com
2020级:yezhimishubu2020@163.com
2021级:yezhimishubu2021@163.com
2022级:yezhimishubu2022@163.com
电子版的材料填写格式要求、报送材料时间安排、材料上交要求均有详细通知,如果申请材料出现逾时上交或者不按要求进行填写材料等问题,后果均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注意: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校内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双重获得者,按最高等级金额颁发奖金,不重复发放。
评审中或学生受奖励后,如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奖学金,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020-85287633
地址:公共管理学院17号楼108办公室
公共管理学院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