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2021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初次录取结果的通知

发布者:周毅发布时间:2022-11-15浏览次数:2958

根据《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专业分流暂行办法》(下称《办法》)的规定,我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于2022年10月至11月发布了公布了2021级本科专业分流相关通知和招生计划表,以及启动了专业分流常规志愿填报工作。2021级仅公共管理类本科生需要参加专业分流录取411人。根据《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专业分流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现将分流录取的初步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期2022年11月1511月18日中午12:00截止,如参与分流学生对以上公示的初步分流录取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间的办公时间内,通过当面或电话向周老师、汪同学提出,联系电话:020-85287792,地址:院楼17号楼109。公示期经过后,工作小组不再受理分流学生提出的异议。异议人须实名提出异议,工作小组不受理匿名提出的异议。公示期内,没有分流学生提出异议或提出的异议经审查不能成立的,公示期经过后,上列录取结果将确定为最终的正式分流录取结果,并作为学院专业分流结果上报学校教务处。

 

公共管理学院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