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读公共管理学院第二专业的同学:
请仔细核对已经选修了的第二专业课程学分并核对已缴费金额,如有尚未缴费课程学分(含本学期所修读课程),请下载并填写附件1《公共管理学院辅修学士学位选课缴费清单》 和附件2《2023年春季公共管理学院辅修学士学位选课缴费汇总表》,请注意两表中的数据必须保持一致,缴费标准参见附件3和附件4。
请注意:附件1 和附件2电子版(请在文件名前加学号姓名)于4月18日(星期二)17:30前发到:18396670@qq.com。附件1纸质版由本人签字后于4月18日17:30前交到17号楼115。
4月28日上午9:00至5月10日下午5:00登录学校统一支付平台自行缴费,统一支付平台使用说明见:https://cwc.scau.edu.cn/2020/0716/c79a245426/page.htm。
对于2022年秋季学期(含)级以前学期已按要求填报缴费材料,但最终没有缴费成功的同学,本次需要补收学费的,请填写附件5 《公共管理学院补交202?年?季学期未成功交费的双学位学费汇总表》(请在文件名前加学号姓名)于4月18日前发到:18396670@qq.com。本学期学费按前面要求正常办理。
温馨提示:
1、财务处收费及校园卡管理科根据各学院提交的申请和数据,在统一支付平台中设置各位同学应缴纳的辅修及双学士学位学费标准。系统中有名单的学生才能通过统一支付平台交费。
2、2019级本科生收费标准参照《2018年各专业辅修及第二学位收费标准(按学分)》,2020级与2021级本科生收费标准参照《各专业辅修及第二学位收费标准(2020)》
3、2023年毕业的学生请务必查看清楚学分是否修够,学费是否缴齐,以免影响正常毕业。
逾期不予以办理,影响正常修读或毕业后果自负!
如有疑问,联系吴老师:85283159
办公地址:公管学院17号楼115室
附件3.2018公共管理学院各专业辅修及双学士学位收费标准(按学分).docx
附件5.公共管理学院补交202?年?季学期未成功交费的双学位学费汇总表.xls
公共管理学院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