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国式现代化离不开社会治理现代化,但现实中人们对“社会治理是什么”缺乏共识且专门研究较少。本文对社会治理的历史实践、根本属性和操作性定义进行理论研究,发现社会治理的历史实践形态可概括为“对社会的治理”“通过社会的治理”和“为了社会的治理”三种主要模式;社会治理之社会兼具目的性社会、手段性社会和对象性社会之特征;“社会性”是社会治理的根本属性,规定了社会治理的逻辑边界,并将社会治理与其他管理活动区分开来。本文认为,社会治理是指为了社会,发展和发动社会力量服务、监管、建设社会的活动过程,包括目标制定、能力建设与计划实施三大治理环节。社会治理研究必须通过阐明三大治理环节中的治理主体、治理职能、治理对象的特征及其内在逻辑关系,揭示社会治理活动的客观规律。
关键词:为了社会;过渡社会治理;社会治理环节
基金资助: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体制改革与社会治理创新研究”(16ZDA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