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各位同学: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助〔2023〕2号)精神,现开展我院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动态调整工作,相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 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对象
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未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或认定为“不困难”的本科生及预科生,因突发变故需要新增困难认定的学生。
注: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已认定为“特别困难、困难、一般困难”等级的本科生及预科生,原则上不进行重新认定,若确实有突发原因致困,可联系孙老师说明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二、认定流程
(一)个人申请(2023年5月9日至12日24:00)
1.需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登录华南农业大学学生工作系统门户http://xgxt.scau.edu.cn/#/login,点击“事务大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理(操作流程参照附件3),按照《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析表》(附件2)中各类“家庭情况”所对应的证明材料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
2.按申请项目顺序,将佐证材料以图片的形式打包,图片命名为【佐证材料类型(如脱贫家庭学生、户口本等)】,压缩包命名为【年级➕姓名➕佐证材料】,并于5月12日24:0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2019级:yezhimishubu2019@163.com
2020级:yezhimishubu2020@163.com
2021级:yezhimishubu2021@163.com
2022级:yezhimishubu2022@163.com
3.请各申请人务必加QQ群863408702(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咨询群),相关问题咨询将在QQ群内进行。
(二)学院审核(2023年5月12日至16日)
年级辅导员登录学生工作系统门户后,点击“事务审批”,对照《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审核说明》及附件2进行审核。审核完后提交学院副书记复审。
(三)学校审批(2023年5月17日—5月19日)
1.学院交叉审核重点项目人群的家庭经济信息相关佐证材料。
2.学校审批
3.结果公示
4.建档备案
根据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导意见及华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系统根据填写信息计算分数,认定出困难等级:特别困难、困难、一般困难。
202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资格将参照此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
附件:1. 华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华农党发〔2020〕39号)
2. 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析表
3. 华南农业大学学工系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功能-学生端操作说明(2023)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方式:020-85287633
联系地址:公共管理学院17号楼108办公室
公共管理学院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