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管青【2023】22号
团委各工作部门、各年级工作委员会:
至今年6月,公管团委第十届委员会任期将届满。经学院学工办研究决定,拟于6月上旬召开第十一次团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第十一次团代会)。为了做好第十一次团代会代表选举工作,保障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中青发〔2016〕15号)等有关规定,经学院学工办同意,现将代表选举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代表的基本条件
第十一次团代会代表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有选举权的共青团员(包括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而且是共青团员中的优秀分子;(2)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想信念坚定。
二、代表团及代表名额分配方案
第十一次团代会共设6个代表团,共应当产生代表100人。具体名额分配方案如下:
代表团 | 代表名额 | 代表团 | 代表名额 | 代表团 | 代表名额 |
团委骨干代表团 | 19 | 研究生代表团 | 6 | 2019级代表团 | 3 |
2020级代表团 | 26 | 2021级代表团 | 24 | 2022级代表团 | 22 |
共计 | 100 |
三、代表产生办法
按照《团章》规定,团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的产生应尊重和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代表候选人的产生要经过充分酝酿讨论,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20%。
各团支部出席共青团华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委员会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原则上由各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选举产生。具体的选举办法由各年级工作委员会在本年级学生范围内充分酝酿协商的基础上协调决定。代表团应当设团长1人,团长的产生办法由年级工作委员会决定。
共青团华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委员会代表团代表的选举工作由公管团委秘书部负责,具体的选举办法由共青团华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委员会在团委团员干部范围内充分酝酿协商的基础上协调决定。代表团应当设团长1人,团长的产生办法由公管团委常务委员会决定。
同一人不得同时兼任多个代表团的代表。共青团华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委员会代表团代表的选举应当在各年级代表团代表选举完成后进行。
四、选举工作的开展
第十一次团代会代表选举工作由共青团华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委员会统筹负责。
各代表团代表的选举工作应当于2023年5月30日前完成。各负责选举的机构或部门在选举工作完成后,应当如实填写《第十一次团员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见附件),于5月30日22:00-22:30将有负责人亲笔签名的登记表纸质版交至启林北区52栋楼下团委委员会工作人员处,并于当日22:00前将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ggtwmsb@163.com。
登记表的填报要求如下:(1)“代表团”栏、“代表人数”栏分别填写本通知规定的代表团全称和代表名额。(2)“团长”栏填写代表团团长姓名。(3)“姓名”栏按代表姓名笔划为序填写。(4)“性别”栏、“联系电话”栏分别填写代表的性别和手机号码。(5)“民族”栏填写代表的民族,如“汉”“蒙”等;(6)“政治面貌”栏填写代表的政治面貌,包括“党员”“预备党员”“团员”或“群众”。(7)“行政班”栏填写代表所在的行政班:代表为2019级、2020级、2021级学生的,填写专业分流前的行政班,如“2019级公管1班”“2020级社会2班”“2021级公管3班”等;代表为2022级学生的,填写现所在行政班,如“2022级公管1班”“2021级土管2班”“2022级预科文科班”等。(8)“现任职务”栏按下列顺序填写代表现任主要职务:学院一级学生组织职务、学院二级学生组织职务、学院三级学生组织职务、年级工作委员会职务、学生党支部委员会职务、团支部委员会职务、行政班班委会职务、专业班学生干部职务、学校一级学生组织职务、学校二级学生组织职务、其他职务。职务填写要完整、规范。(9)“负责人”签章栏需由负责选举的年级工作委员会或团委工作部门的负责人用黑色签字笔亲笔签名并签署日期。(10)登记表需双面横向打印(长边翻页)。
联系人:朱冠莲(13602264604)、谢淑怡(13143212881)
附件:第十一次团员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docx
共青团华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