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23年春季学期本科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孙伟发布时间:2023-06-09浏览次数:1099

各年级、各位同学: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1〕35号)《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春季学期本科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院2023年春季学期本科生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

1.2023年春季学期新增国家助学金

2.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中央奖补资金资助

二、资助对象及奖励金额

我院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新增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在读本科生。

三、资助人数及金额

(一)2023年春季学期新增国家助学金

按实际认定为困难以上级别并符合申请条件的实际人数自愿申请,资助标准按2023年春季新增认定困难级别对应金额:

1.一般困难1550/人;

2.比较困难1800/人;

3.特别困难2000/人。

(二)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中央奖补资金资助

全校拟资助132人,资助标准1550元/人。

以上两项资助均以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原则进行申请。

四、申请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 通过2023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生活简朴;

6.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五、评审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6月9-11日:学生申请

1. 2023年春季学期新增国家助学金

学生根据2023年春季学期新增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结果,认定为困难以上级别的学生,自愿申请国家助学金,同时填报《国家助学金申请名单导入模板》(见附件2),填写完成后必须自行点击“开始检查”,确保运行无误后于6月11日13:00前发送至邮箱yezhimishubu14@163.com

2. 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中央奖补资金资助

学生根据2023年春季学期新增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结果,认定为“一般困难”级别的学生,自愿申请资助,同时61113:00在学工系统进行线上填报

进入学工门户的“流程大厅”进行申请:https://xgxt.scau.edu.cn/xgxt/#/affairs/copyAllAffairs?id=lcdt;


(二)6月12-14日:学院评审与公示

(三)6月19-23日:学校评审与公示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87633

邮箱:ggglxysw@scau.edu.cn


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docx

 附件2-XX年级+姓名+国家助学金申请名单导入模板.xls

 

 

公共管理学院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