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引向深入、落到实处,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激励先进,学院党委决定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学生),现将表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范围和名额
(一)先进党支部。
从各学生党支部中进行评选,拟表彰3个先进学生党支部。
(二)优秀共产党员。
从全院学生正式党员中评选,拟表彰名额为全院学生正式党员总数的20%(四舍五入),各党支部根据支部实际情况确定推荐正式党员的20%(四舍五入)作为优秀共产党员。临时党组织关系在我院的党员和近2年受党纪处分的党员按规定不参加评选。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
从各学生党支部委员会成员中进行评选。拟表彰优秀党务工作者20名。
二、参评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的基本条件
1. 坚持围绕学院中心工作、服务大局,积极参加校院重大活动,党支部活动与各项工作统筹兼顾、相互促进,严格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2. 党支部班子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团结协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密切联系群众,勇于开拓创新,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在群众中具有较高威信。
3. 党建工作制度健全,党的组织生活规范化、正常化,工作运转有序,形成依靠制度加强党支部建设的良好运行机制。
4. 严格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党员队伍整体素质高,党员政治信念坚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深入基层,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甘于奉献,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5. 结合新形势和工作实际,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创新组织生活内容和形式,至少开展一项具有支部特色的活动,党员参与率达80%以上。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1. 学习好。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有较好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在学习上能发挥表率作用。
2. 思想好。积极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具有高尚的道德修养,自觉弘扬正气。
3. 工作好。在本职岗位上成绩优异,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锤炼党性,带动同学在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共同进步。
4. 纪律好。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各项义务,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5. 作风好。自觉加强党性修养,树立良好作风。始终牢记党的宗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师生群众服务。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
1. 带头学习理论知识。以《党章》为遵循,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熟悉党务工作,有较强的党建业务水平,具备优秀共产党员条件,从事党务工作满半年及以上。
2. 带头改进工作作风。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服务意识强;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奉公,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3. 带头抓好党务工作。组织协调能力强,党建工作业务精,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具有较强的敬业、创新、奉献精神,主动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认真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
4. 带头服务发展大局。自觉引导广大党员努力学习、勤奋工作,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善于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三、材料提交及评选
1. 以支部为单位,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以个人自荐和支部推荐相结合,推荐本支部优秀个人代表参评,请各党支部书记做好党内表彰评选工作。
2. 申报先进党支部的支部需提交《公共管理学院先进党支部申报表》(附件1);申报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党员需提交《公共管理学院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申报表》(附件2)。申报者将上述材料提交至所在党支部,各党支部推荐本支部优秀个人并填写《公共管理学院2023年党内表彰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3),以党支部为单位于6月22日(周四)12:00前将电子版申报表与汇总表发送至邮箱:ggdwmsb@163.com,纸质版在下班前报送学院109室周老师。
3. 推荐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不交叉。
4. 学院党委对自荐的党支部和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审议、评选、表彰。
附件2:公共管理学院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申请表(学生).docx
附件3:公共管理学院2023年党内表彰推荐名单汇总表.docx
公共管理学院党委
2023年6月14日
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20-85287792
黎同学,联系电话:13542768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