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过程中,把人民当家作主落到实处,一直是基层治理探索的方向。自2015年起,“民生微实事”惠民政策在深圳市全范围实施并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民生微实事”政策的实施过程分为五个阶段:在项目征集阶段,社区权力向全体居民开放;在项目评议和项目确定阶段,激活制度公共性,使资源向公共利益转化;在项目实施和项目验收阶段,建立了公共权利与公共义务之间的匹配关系。这五个阶段相互关联、层层递进并共同作用于社区共同体机制的构建,有助于制度公共性的产生。针对“合作共治”中从社区到市四级的“块”与财政、民政的“条”出现偏离合作初衷而导致的基层治理负担加重和压力加大,以及过度监督致使基层治理激励不足、制度模糊性导致制度公共性流失等问题,研究认为:重构“民生微实事”政策的公共性,需要在制度的顶层设计上具有明确的公益导向、在项目全过程中围绕议题进行充分的讨论与辩论并不断形成区域文化和特色品牌项目的积累。
关键词:
基层治理;民生微实事;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公共性
基金资助: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粤港澳大湾区流动人口社会合、绩效评估与政策优化研究”(20YJA630025);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2年度学科共建项目“广东省民生微实事的政策跟踪及制度优化研究”(GD22XGL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