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院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工作办公室发布时间:2023-09-09浏览次数:422

2021级、2022级、2023级全日制研究生: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2〕53号)等文件精神及关于开展我校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将我校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1级、2022级研究生评选工作

(一) 评选名额

按照学校指标分配方案,学院2021级和2022级硕士研究生今年国家奖学金总分配指标为2名(见附件1)。

(二) 评选办法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2〕53号)及《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由学院评选后择优推荐。

(三)成果计算时间范围

20229月1日-20238月31日

(四) 评审流程

1.学生申请。研究生本人于9月1516点前提交相关纸质版申请材料至学院17号楼108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1187519665@qq.com,逾期不予受理。

2.学院初审、评选并推荐。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对所有提交材料进行初审并评选确定人选,经公示后报送至学校评审。

3.学校审核。学校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对学院报送名单进行审核、公示。

二、2023级研究生评选工作

(一)评选名额

我院2023级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最多可推荐2人,详见《2023年各学院推荐参评国家奖学金研究生新生上限人数》(附件2)。

注:符合参评成绩条件的推免生及普通招考生名单详见《2023级研究生新生符合参评成绩条件学生名单》(附件3)。

(二)评选办法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2〕53号)以及《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由学院评选后择优推荐。

(三)成果计算时间范围

硕士为本科期间成果。

(四)评审流程

1.学生申请。研究生本人于9月13日16点前提交相关纸质版申请材料至学院17号楼108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1187519665@qq.com,逾期不予受理。

2.学院初审、评选并推荐。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对所有提交材料进行初审并评选确定人选,经公示后报送至学校评审。

3.学校审核。学校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对学院报送名单进行审核、公示。

三、相关说明

1.根据《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文件精神,外国留学生不具备申请资格;超出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的研究生(即延期毕业的研究生),不再具备参评资格。

2.2023级硕博连读生,按2023级博士生身份参评。


国家奖学金附件.zip



公共管理学院

20239月10日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5287633;地址:公共管理学院108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