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23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孙伟发布时间:2023-09-23浏览次数:2816

各年级、各位同学: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1〕35号)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院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 评审项目

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 评审对象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年级(不含评审当年已毕业的学生)品学兼优,2022-2023学年考试、考察科目无不及格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

2022-2023春季学期转专业的学生在转入的新学院评审。

三、 奖助金额及名额分配

5000元/人/年,一次性奖励。具体名额待综合测评排名结果确定后分配。

四、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评审学年度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不低于前50%;

(六)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生活简朴。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应同时符合以上要求。同时,申请学生需通过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五、评审流程及时间安排

1.资格审查及学生申请:9月24-27日。学院依据综测排名及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确定符合申请资格的学生名单。符合申请资格的学生自愿填报《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名单导入模板》(见附件2,填写要求见附件3),不填报提交附件2即为放弃申请资格。

2.学院评审与公示。

3. 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名单导入数据。

4.学校评审与公示。

六、材料报送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提交前必须先点击“开始检查”进行校验,通过校验方可发送至生活委员处。生活委员需将本班申请材料汇总至一张表中,命名为“公管学院20XX级XX班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并于9月27日24:00前以行政班为单位,发送至年级指定邮箱:

2020级:yezhimishubu2020@163.com

2021级:yezhimishubu2021@163.com

2022级:yezhimishubu2022@163.com

 

电子版的材料填写格式要求、报送材料时间安排、材料上交要求均有详细通知,如果申请材料出现逾时上交或者不按要求进行填写材料等问题,后果均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注意: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校内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双重获得者,按最高等级金额颁发奖金,不重复发放。

评审中或学生受奖励后,如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奖学金,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孙老师

电  话:020-85287633

地  址:公共管理学院17号楼108办公室。

 

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1〕35号)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名单导入模板

3. 国家励志奖学申请名单填写注意事项


附件1-3.rar 


 

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