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孙伟发布时间:2023-10-12浏览次数:1765

年级、各位同学: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135号)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 评审项目

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

二、 评审对象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在读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学生及预科生。

三、 奖助金额及名额分配

资助金额2000-4000//年,按政策发放,具体资助金额和名额分配另行通知。

四、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生活简朴;

(六)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五、评审流程及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1012-15日。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为一般困难以上等级的学生,自愿申请国家助学金,同时填报《国家助学金申请名单导入模板》(见附件)。

2.学院评审与公示。

3.学院报送国家助学金申请名单导入数据

4.学校评审与公示。

 

六、材料报送

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提交前必须先点击开始检查进行校验,通过校验方可发送至生活委员处。生活委员需将本班申请材料汇总至一张申请表中,命名为“20XXXX班国家助学金汇总表,并于10161700前以行政班为单位,发送至年级指定邮箱:

2020级:yezhimishubu2020@163.com

2021级:yezhimishubu2021@163.com

2022级:yezhimishubu2022@163.com

2023级:yezhimishubu2023@163.com

 

电子版材料填写格式要求、报送材料时间安排、材料上交要求均有详细通知,如果申请材料出现逾时上交或者不按要求进行填写材料等问题,后果均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注意: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评审中或学生受奖励后,如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奖学金,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孙老师

    话:020-85287633

邮  箱ggglxysw@scau.edu.cn

    址:公共管理学院17号楼108办公室

 

附件:国家助学金申请名单导入模板

附件:国家助学金申请名单导入模板.xls

 

 

 

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