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各位同学: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1〕35号)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院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 评审项目
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
二、 评审对象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在读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学生及预科生。
三、 奖助金额及名额分配
资助金额2000元-4000元/人/年,按政策发放,具体资助金额和名额分配另行通知。
四、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生活简朴;
(六)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五、评审流程及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10月12-15日。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为一般困难以上等级的学生,自愿申请国家助学金,同时填报《国家助学金申请名单导入模板》(见附件)。
2.学院评审与公示。
3.学院报送国家助学金申请名单导入数据。
4.学校评审与公示。
六、材料报送
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提交前必须先点击“开始检查”进行校验,通过校验方可发送至生活委员处。生活委员需将本班申请材料汇总至一张申请表中,命名为“20XX级XX班国家助学金汇总表”,并于10月16日17:00前以行政班为单位,发送至年级指定邮箱:
2020级:yezhimishubu2020@163.com
2021级:yezhimishubu2021@163.com
2022级:yezhimishubu2022@163.com
2023级:yezhimishubu2023@163.com
电子版材料的填写格式要求、报送材料时间安排、材料上交要求均有详细通知,如果申请材料出现逾时上交或者不按要求进行填写材料等问题,后果均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注意: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评审中或学生受奖励后,如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奖学金,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孙老师
电 话:020-85287633
邮 箱:ggglxysw@scau.edu.cn
地 址:公共管理学院17号楼108办公室
附件:国家助学金申请名单导入模板
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