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级公共管理类本科生:
按照《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专业分流暂行办法》的第五章第二十九条关于专业分流学术成绩申请的相关要求,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文件相关要求
第二十九条 学术成绩是学生在专业分流开始前因在学术方面表现优秀而在计算分流成绩时所获得的加分,满分为10分。
学术成绩的加分项目及标准如下:
(一)获得专业竞赛或专业活动奖励:国家级竞赛或活动排名第一至第四者分别加10分、5分、3分、2分,省级竞赛或活动排名第一至第四者分别加8分、4分、2分、1分;
(二)主持创新创业项目: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项目分别加5分、4分、2分、1分;
(三)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第一至第三作者分别加8分、4分、2分。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专业竞赛、专业活动和创新创业项目及其级别由领导小组认定。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核心期刊应当按照学术论文发表当年适用的 《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认定。
学术成绩应当由分流学生在分流录取开始前申请,领导小组审定。分流学生申请学术成绩的,应当提交证明材料。学术成绩的申请期限、方式及证明材料的内容、种类、形式等事项由领导小组决定。分流学生不在规定期限内或不按照规定方式申请的,或者不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申请学术成绩。分流学生提交证明材料后,领导小组认为证明材料有瑕疵的,可以要求当事学生补正,当事学生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按照规定方式补正;当事学生不按照规定补正的,视为放弃对相应项目学术成绩的申请。
二、材料提交相关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同学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2022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学术成绩申请表》、项目立项书或奖状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提交时核查原件)和电子版材料。
(1)提交时间:2023年10月23日(星期一)上午9-12点
(2)纸质版提交地点:公共管理学院17号楼1楼107办公室(石老师)
(3)电子版:10月23日中午12点前发动到邮箱:shirubin100@scau.edu.cn,电子版文件包含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文件命名格式为:行政班级+姓名+学术成绩申请。
三、其他要求
(1)请务必按照要求按时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2)请留意近期院网通知,审核结果等相关事宜会在院网公布。
联系人:石老师020-85287875(17号楼107办公室)
公共管理学院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