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级公共管理类本科生:
根据《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专业分流暂行办法》的文件要求,现将2022级公共管理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学业绩点和学业成绩(学业成绩=学生第一标准学年平均绩点×10+50)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进行反馈,逾期不再受理。
反馈联系人:吴老师020-85283159 学院(17号楼)115办公室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3日-10月25日(工作时间)
其他要求:若学业平均绩点有错误,需要开具相关证明,并在公示期内提交纸质版证明材料到年级辅导员石老师(学院107)或何老师处(学院111)。
公共管理学院
2023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