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各位同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民族的自强精神,大力弘扬踔厉奋发、勇毅前行的宝贵精神和优秀品质,在我院学生中树立励志成才的优秀榜样,营造奋发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经研究,现决定开展2023年公共管理学院“自强之星”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设立公共管理学院“自强之星”一名,获奖者将推荐参加华南农业大学“自强之星”评选。
二、评选对象
我院全日制在读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学生。
三、评选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理想信念,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品质优良;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记录;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考试无不及格科目;
4.积极进取,自强不息、志存高远,勇于克服生活、学业等方面的困难,有突出的自强事迹和模范示范作用。
四、评选方式及流程
评选分校院两级进行。按照学院评选及推荐、现场答辩、公示及表彰三个程序进行。
1.学院评选及推荐(11月18日-25日)。学院开展院级“自强之星”评选,在评选基础上推荐1名候选人参加学校评选。
2.现场答辩(12月5日前)。学工部(研工部)组织开展评审答辩会,进行评选。现场答辩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公示及表彰。根据现场答辩汇总成绩排名,拟定获奖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奖励、表彰。
五、材料报送
请有意向评选的同学于11月20日上午9:00前将纸质版《华南农业大学“自强之星”学生申请表》(附件1),《个人事迹材料》(附件2)交至公共管理学院17号楼108办公室,或投递至院楼135号信箱;电子版材料(附件1-2,2张个人近期生活照片)以“年级+专业+学生姓名+自强之星推荐人选”命名的方式,于11月20日上午9:00前发送至邮箱ggglxysw@scau.edu.cn。
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