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奖学金的申报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0〕38号)(以下简称《办法》)第12条之规定,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评单项奖学金。申评单项奖学金的学生,应当认真填写《华南农业大学单项奖申报表》(附件1)。
申报表“班评议小组”栏,须由班评议小组填写意见,并由包括班主任在内的班评议小组全体成员亲笔署名及注明署名日期;“年级测评小组”栏、“学院测评工作小组”栏、“学校审批意见”栏不填写。
申评人应当于2024年10月31日12:00前将填妥的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投递至学院17号楼朱老师信箱(124号)内,并将申报表电子版(应以“姓名+×××单项奖学金申报表”作为文件名)发送至邮箱173857826@qq.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单项奖学金申报表”。
不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规定的方式提交申评材料的,视为放弃申评。
注意:
1.根据《办法》第15条和第16条,申请单项奖的学生,2023-2024学年的体测分数需达到80分,且未拟评为一二三等奖学金。
2.根据《办法》第16条,受到学校违纪处分且处分未解除的,2023-2024学年考试、考查科目有不及格等情况的学生,不得参与校内单项奖学金的评选。
二、先进班集体的申报
根据《办法》第13条之规定,符合条件的班级可以申评先进班集体。申评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应当认真填写《华南农业大学先进班集体申报表》(附件2),并提交2000字以上的先进事迹材料(撰写要求参见附件3)和6-8张班级活动照的电子版。申报表“班级荣誉”栏,须由班主任亲笔署名及注明署名日期;“年级测评小组”栏、“学院测评工作小组”栏、“学校审批意见”栏不填写。
申评班级应当于2024年10月31日12:00前将填妥的申报表和事迹材料投递至学院17号楼朱老师信箱(124号)内,并将申报表电子版、先进事迹材料电子版和班级活动照电子版以合并压缩文件的形式发送至173857826@qq.com。
申报表电子版应当以“先进班集体:××班申报表”作为文件名,先进事迹材料电子版应当以“先进班集体:××班先进事迹材料”作为文件名,班级活动照电子版应当以“先进班集体:××班班级活动照”作为文件名,合并压缩文件应当以“××班2023-2024学年先进班集体申评材料”作为文件名,并以“××班2023-2024学年先进班集体申评材料”作为邮件标题。
不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规定的方式提交上述材料的,视为放弃申评。
联系人:朱老师
电 话:020-85283501
附件:
1.华南农业大学综合测评单项奖申报表
2.华南农业大学综合测评先进班集体申报表
3.华南农业大学先进班集体申报事迹材料撰写要求
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