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5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我院2025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学院合理安排有关工作,细化工作日程安排,根据学院工作实际和需要确定相关时间,提醒和督促有关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学院(分委会)、研究生导师必须把好学位论文质量关,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的研究生须按照学校相关要求认真、按时完成学位论文。
(二)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二、学位论文评审申请时间
(一)2月26日-3月3日,研究生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提交论文评审申请,3月3日下午5点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评审申请。
(二)3月4日,导师在系统完成论文评审申请审核。
(三)3月5日,学院在系统审核评审申请,材料未完整或不满足评审要求的不予以审核通过。
三、送审学位论文提交时间
(一)学位论文格式规范检测
3月16日前,送审学位论文提交前所有硕士生均须完成学位论文格式规范检测,并确保检测结果为“通过”。
(二)送审学位论文提交
1.3月16日前,研究生在系统提交送审学位论文电子版。
2.3月17日前,研究生提醒导师在系统完成送审学位论文审核(导师需认真在系统上查阅研究生论文,如发现有格式规范错误的应立即退回,并让研究生修改后再重新上传)。
3.3月24日前,学院在系统完成送审论文审核。
4.特别提醒:各位研究生务必按照通知时间及时或尽早提交送审学位论文,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论文的视为自动放弃本学期送审资格,其他时间不再安排论文检测和送审。
四、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
3月26日,学院完成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并在系统录入检测结果。
五、学位论文送审
(一)学位论文
3月28日,研究生学位论文均由各学院安排统一匿名评审。论文进行相似性检测合格后方能进行送审。研究生论文在国研平台送审,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周期不少于30个工作日。
(二)评审结果
1. 硕士评审结果由各学院统一录入。
2. 评审意见分为A、B、C、D四种评价,硕士现行采信标准如下(含申诉处理结果运用,详见表5.1)。学校鼓励和支持各学院根据学科发展需要在学校现行采信标准的基础上适当提高标准。
表5.1 硕士论文匿名评审采信标准 | ||||
类别 | 采信标准 | 采信标准 | 备注 | |
硕士 | CC | 申请分委会重审 | 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导师和分委会同意后启动,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的视为不通过。 | |
DA、DB | 申请加送 | |||
DAA、DAB、DBB | 加送通过 | |||
DD、DC、DAC、DAD、DBC、DBD | 不通过 | |||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情况 | 通过 |
3. 学位申请人对匿名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校提供相应的申诉渠道,学位申请人可在收到评审结果5天内进行申诉(申请表详见各类别答辩材料包,研究生院网页下载),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诉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评审结果按不通过处理。
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审结果为“CC”的,经研究生本人申请、导师和学院分委会同意,可申请分委会重审,重审步骤和要求由各学院自定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审结果为“DA”或“DB”的,经研究生本人申请、导师和学院分委会同意,可申请继续加送1份,加送的论文不得修改,不得继续送审原评审专家。
学位申请人对专家评阅、答辩、成果认定等过程中相关学术组织或者人员作出的学术评价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学术复核,学位授予单位应当自受理学术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重新组织专家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决定,复核决定为最终决定。
六、科研成果审核
(一)5月4日,研究生在系统提交科研成果申请,并请导师在系统审核科研成果。
(二)5月5日,提交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到学院。
(三)5月8日,学院完成科研成果审核并公示。
(四)5月15日,学院将《申请学位科研成果审核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和相关证明材料交研究生院学位科备案。
(五)对于部分科研成果材料造假、材料提交不完整影响成果审核的研究生,一经发现核实,学校将取消该研究生本次申请学位的资格,延缓6个月再受理学位申请,并在全校通报批评。
七、学位论文答辩
5月5日前,研究生应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并提交答辩材料。
八、学位申请和学位授予
(一)学历学位信息核对
5月16日-5月20日,研究生在系统中完成学历、学位信息核对,导出学位信息表,彩色打印并签名确认,交给学院。
(二)学院分委会审议并讨论学位授予
1.5月9日,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纸质版和电子版至分委会,分委会组织对所有硕士学位论文预审,严把质量关,对存在质量风险的学位论文进行重点审查。
2.5月13日,学院分委会召开会议,审议并确定建议授予学位人员名单。
3.5月15日,向研究生院报送学位材料。
(三)校委会审议并确定学位授予名单
6月中上旬,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审议并讨论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确定学位授予名单。
九、提交存档学位论文
提交时间:2025年5月16日前(电子版),2025年5月20日前(纸质版)。
十、其他事宜
(一)《公共管理学院2025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日程表》附件1。
(二)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工作详细流程见附件2。
(三)由于部分表格已更新,凡学位申请过程中涉及的表格材料请登录研究生院网页“学位工作”——“答辩与学位”(https://yjsy.scau.edu.cn/2016/0301/c235a11028/page.htm)下载,请勿拷贝他人文档,以免使用旧版表格影响学位申请。
(四)2月20日前,申请提前答辩的研究生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后,经导师和学院审核后交学位科审核。
附 件:
1.公共管理学院2025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日程表.docx
(联系人:刘尧,联系电话:38632879)
公共管理学院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