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各位同学: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及《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1〕3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关于做好我校2025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院2025年本科生国家助学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项目
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
二、评审对象
1.申请需满足基本资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及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且道德品质优良。
2.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在读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学生及预科生。
3.2024-2025春季学期转专业的学生在转入的新学院评审。
三、奖助金额及名额分配
国家助学金:资助金额2500元-5000元/人/年,按政策发放,具体资助金额和名额分配待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确定后公布。
四、申请条件
详见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1〕35号)(以下简称《办法》)。
五、评审流程及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10月12日前。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为困难以上等级的学生,自愿申请国家助学金,同时填报《国家助学金申请名单导入模板》(见附件2)。表中“申请理由”按照代码表对应的具体原因填写大写字母,备注说明含标点符号不得超100字,且不能出现英文标点、回车、空格。
2.材料提交时间及方式:10月12日24:00前。生活委员需将本班申请材料汇总至一张表中,命名为“公管学院20XX级XX班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汇总表”,并于10月12日24:00前以行政班为单位,发送至年级指定邮箱:
2022级:yezhimishubu2022@163.com
2023级:yezhimishubu2023@163.com
2024级:yezhimishubu2024@163.com
2025级:yezhimishubu2025@163.com
3.学院评审与公示:10月20日前。学院评审工作小组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格式参考附件3),无异议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4.学院报送国家助学金申请名单导入数据:10月20日前。学院按要求填报评审结果数据,并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汇总。
5.学校评审与公示:10月29日前。学校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联系人:朱老师(020-85283501);王同学(15147616515)
地址:公共管理学院112办公室
公共管理学院
2025年10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