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各同学: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0]38号)的有关规定,经个人自评、班内互评、班级初评、年级审核、学院审阅、公示等环节,我院2024-2025学年本科生综合测评工作现已基本结束。各年级2024-2025学年本科生综合测评结果近期将陆续进行公布,并就做好奖学金申请工作进行说明。
一、奖学金申报要求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0]38号)的有关规定,上学年有以下情形之一不得参与综合测评奖项评选:
1.该学年考试、考查科目有不及格的;
2.没有按教学计划参加考试的(如缓考、弃考等);
3.恶意拖欠学费、住宿费;
4.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不符合评奖评优要求的。
二、综合奖学金的申报
各年级各专业可申评2024-2025学年度综合奖学金(一、二、三等奖学金)的最终名单各年级将陆续公布。如有放弃奖学金申请的,请于2025年11月3日前向各年级测评小组书面提出,未提出的默认参评。
三、单项奖学金的申报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评单项奖学金。
(一)申请单项奖的学生上学年体测分数需达到80分且未拟评为一二三等奖学金,每人限报一项。
(二)单项奖学金获奖比例不超过本学院参加综合测评总人数的1%,即17人(学习进步奖、学习优秀奖除外),学习进步奖大二的同学按上学年大一时两个学期成绩对比,大三以上同学按上两个学年成绩对比。
计算公式:(2023-2024学年:学生排名/班级或专业人数 )-(2024-2025学年:学生排名/班级或专业人数)结果大于等于0.5
(三)申评单项奖学金的学生,需填写《华南农业大学单项奖申报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学院测评工作小组”及“学校审批意见”一栏无需填写。申评人应当于2025年11月5日12:00前将填妥的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投递至学院17号楼朱老师信箱(124号)内,并将申报表电子版(应以“姓名+×××单项奖学金申报表”作为文件名)发送至邮箱173857826@qq.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单项奖学金申报表”。
不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规定的方式提交申评材料的,视为放弃申评。
四、先进班集体的申报
根据《办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符合条件的班级可以申评先进班集体。申评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应当认真填写《华南农业大学先进班集体申报表》(附件3),并提交2000字以上的先进事迹材料(撰写要求参见附件3)和6-8张班级活动照的电子版。申报表“班级荣誉”栏,须由班主任亲笔署名及注明署名日期;“年级测评小组”栏、“学院测评工作小组”栏、“学校审批意见”栏不填写。获奖比例不超过本学院参加综合测评学生班总数的10%。
申评班级应当于2025年11月6日12:00前将填妥的申报表和事迹材料投递至学院17号楼朱老师信箱(124号)内,并将申报表电子版、先进事迹材料电子版和班级活动照电子版以合并压缩文件的形式发送至173857826@qq.com。
申报表电子版应当以“先进班集体:××班申报表”作为文件名,先进事迹材料电子版应当以“先进班集体:××班先进事迹材料”作为文件名,班级活动照电子版应当以“先进班集体:××班班级活动照”作为文件名,合并压缩文件应当以“××班2024-2025学年先进班集体申评材料”作为文件名,并以“××班2024-2025学年先进班集体申评材料”作为邮件标题。
不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规定的方式提交上述材料的,视为放弃申评。
联系人:朱老师 020-85283501
王同学 15147616515
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0〕38号.doc
附件2:华南农业大学 2024-2025学年本科生综合测评单项奖申报表.docx
附件3:华南农业大学 2024-2025学年本科生综合测评先进班集体申报表.docx
附件4:华南农业大学 2024-2025学年本科生综合测评先进班集体申报事迹材料撰写要求.docx
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