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村民自治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础工程和直接体现。新时代,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层落地,就要切实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和要求贯穿于村民自治实践全过程,推动村民自治提质增效。在村民自治实践全 过程人民民主过程中,各级党组织、政府、村级组织、村民、社会力量等多元主体既是实践参与者和利益相关者,也是实现高效能基层治理的缔造者和秩序遵循者。然而,在具体实践中,核心利益相关者界定模糊、利益相关者沟通 与协调有效性不足、利益相关者难以共享协商成果等问题还比较突出,制约着基层民主推进以及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发展进程。因此,须以区分农村多元治理主体类型为前提,精准识别核心利益相关者,建立多元共治的协商民主机制,组建协商民主议事平台,加强各利益相关者间的意见沟通与利益整合,推动广泛、平等、有效的基层协商民主 制度化建设,增强多主体的治理共识和协同能力,进而提升农村基层治理效能。
关键词:协商民主;村民自治;乡村治理;利益相关者理论;全过程人民民主
基金项目: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新时代农村社区治理体制机制创新和路径优化研究”(2020GZYB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