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以残障研究社会模式的价值观为指引,在社会政策的学科视域下,构建了“政策工具—福利服务递送可及性4A模型”的分析框架,并使用该框架、政策内容分析法和个案研究法,探讨在特殊教育政策不断丰富、完善的情况下,农村残障儿童融合教育的可及性仍未得到显著提升的问题。本文把融合教育的政策工具划分为经济型、规制型和服务型,通过编码分析发现融合教育的服务型政策工具齐备,合理便利和个性化教学的支持获得重视。然而,基于L县的个案研究表明,在政策执行层面仍以资金支持为主,服务型政策工具的使用不足,反映了服务支持体系的不健全。虽然农村残障儿童融合教育的可获得性显著提升,但在可及性的可及达性、可接受性和可适应性3个维度上尚有较大提升空间,主要表现为在政策执行与服务递送层面缺乏足够支持,相当部分残障儿童仍因自身伤残、家庭经济状况、合理便利缺乏等因素辍学;随班就读的残障学生的受教育权尚未充分实现。本文建议从社会政策视角出发,采取措施弥补特殊教育政策服务体系的不足,并提出夯实服务型政策工具使用的对策。
关键词:融合教育;可及性;农村地区;残障儿童;社会政策;
基金资助: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照顾心智障碍者家庭:残障家庭政策与服务研究”(22FSHB007);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独立生活视角下广东省农村残疾人就业促进与减贫治理研究”(GD20CSH02);2023年度中国残联研究课题“促进自立生活的农村残疾人照护服务整合体系研究”(23&ZZ01);
专辑:社会科学Ⅰ辑;社会科学Ⅱ辑
专题:成人教育与特殊教育
分类号:G769.2
在线公开时间:2026-03-19 14:27(知网平台在线公开时间,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