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26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工作办公室发布时间:2026-10-01浏览次数:10


各年级、各位同学: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1〕35号)的要求,现就做好我院2026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项目

  2026-2027学年国家助学金



   二、评审对象

  1.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正常学制内全日制在校生(含预科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退役士兵学生。

  2.2025-2026春季学期转专业的学生在转入的新学院评审。



   三、奖助金额及名额分配

国家助学金:资助金额2500元-5000元/人/年,按政策发放,具体资助金额和名额分配待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确定后公布。



   四、申请条件

 详见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1〕35号)(以下简称《办法》)。



   五、评审流程及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10月10日前。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为困难以上等级的学生,自愿申请国家助学金,同时填报《国家助学金申请名单导入模板》(见附件2)。表中“申请理由”按照代码表对应的具体原因填写大写字母,备注说明含标点符号不得超100字,且不能出现英文标点、回车、空格。

   2.材料提交时间及方式:10月12日24:00前。生活委员需将本班申请材料汇总至一张表中,命名为“公管学院20XX级XX班2026-2027学年国家助学金汇总表”,并于10月12日24:00前以行政班为单位,发送至年级指定邮箱:

2023级:yezhimishubu2023@163.com

2024级:yezhimishubu2024@163.com

2025级:yezhimishubu2025@163.com

2026级:yezhimishubu2026@163.com

3.学院评审与公示:10月14日前。学院评审工作小组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格式参考附件3),无异议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4.学院报送国家助学金申请名单导入数据:10月20日前。学院按要求填报评审结果数据,并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汇总。

5.学校评审与公示:10月24日前。学校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1】35号).docx

附件2: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xls







 联系人:朱老师(020-85283501);韩同学(18304947786)

  地址:公共管理学院112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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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