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26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工作办公室发布时间:2026-10-01浏览次数:10

各年级、各位同学: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1〕35号)的要求,现就做好我院2026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项目

2025-202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评审对象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2025-2026学年考试、考察科目无不及格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在校生。

2.2025-2026春季学期转专业的学生在转入的新学院评审。

三、金额及名额分配

国家励志奖学金:全校拟推荐1050人,6000元/人/年,一次性奖励,各学院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2。

四、申请条件

详见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1〕35号)(以下简称《办法》)

五、评审流程及时间安排

1.资格审查及学生申请:10月19日前。学院依据综测排名及2025-2026学年秋季、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确定符合申请资格的学生名单。符合申请资格的学生填报《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业务名单申请表》(见附件3,填写要求按照表格示例)。

2.材料提交时间及方式:10月19日24:00前。生活委员需将本班申请材料汇总至一张表中,命名为“公管学院20XX级XX班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汇总表”,并于10月19日24:00前以行政班为单位,发送至年级指定邮箱:

2023级:yezhimishubu2023@163.com

2024级:yezhimishubu2024@163.com

2025级:yezhimishubu2025@163.com

3.名额调剂。若分配给学院的国家励志奖学金计划名额使用不完或者不够使用,学院将于10月23日中午12:00前将情况反馈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4.学院评审与公示:10月30日前。学院评审工作小组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5.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名单导入数据:11月6日前。学校在“广东省学生资助综合管理系统”完成本专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的录入、院系级审核、院系交叉审核、学校级审核。

6.学校评审与公示:11月20日前。学校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六、注意事项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综合测评综合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双重获得者,按最高等级金额颁发奖金,不重复发放。

评审中或学生受奖励后,如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奖学金,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1】35号).docx

附件2:华南农业大学2025-202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3: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业务名单申请表.xls



   联系人:朱老师(020-85283501);韩同学(18304947786)

   地址:公共管理学院112办公室

公共管理学院

2026年10月1日